东南网10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陈挺 通讯员 陈智勇)近日,厦门市发布全国首个“宁静小区”地方标准。
该标准建立了“宁静小区”的评价指标体系,含小区基本条件、物业管理、设施建设、公众参与等四个方面。其中,基本条件为约束性指标,必须全部符合;物业管理、设施建设、公众参与作为评分指标,指标项目26个,总分100分,得分大于或等于85分视为达到“宁静小区”要求。
针对小区常见的噪声污染源,标准首次明确小区广场舞时间、音量及位置等管控要求,建议音响设施不得朝向噪声敏感建筑、远离最近噪声敏感建筑至少25米,音量不高于75分贝,活动时间不早于7:00,不晚于21:00。
今年5月30日,厦门市被生态环境部确定为第一批“宁静小区”试点创建城市,这是国家倡导和鼓励的一项噪声污染防治举措,也是降低城市社会生活噪声污染、推进声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