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19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张颖)日前,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开展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全国15个省(市)的43个城市开展为期4年的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我省福州、厦门、泉州、漳州四城入围。
试点城市将围绕规划统筹、收储支撑、政策激励、基础保障等四项主要任务,通过探索创新,统筹兼顾经济、生活、生态、安全等多元需要,促进国土空间布局更合理、结构更优化、功能更完善、设施更完备;增加建设用地有效供给,大幅提高利用存量用地的比重和新上工业项目的容积率,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明显降低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建立可复制推广的低效用地再开发政策体系和制度机制,为促进城乡内涵式、集约型、绿色化高质量发展提供土地制度保障。聚焦盘活存量土地探索创新政策举措,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以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城乡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