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人速看!备受关注的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有了最新消息。
8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通知,降低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
其中提到,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金融机构提出申请,由该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置换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或协商变更合同约定的利率水平。新发放贷款或变更后的贷款合同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许多市民对此有疑惑:哪里可查利率政策下限?
为确保存量房贷利率调整顺利落地
更加方便市民群众掌握相关信息
9月1日
中国人民银行福建省分行公布了
2018年以来福建省各地市
首套房贷利率下限情况
快一起来看
以福州为例
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0月7日
福州(不含平潭)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0.7倍贷款基准利率。
2019年10月8日至2022年5月14日
福州(不含平潭)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LPR。
2022年5月15日至2022年5月18日
福州(不含平潭)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LPR。
2022年5月19日至2023年1月30日
福州(不含平潭)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LPR-20BP。
2023年1月31日至今
福州(不含平潭)执行的利率下限水平为LPR-50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