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日讯(本网记者 卢金福)近年来,平台经济快速发展,福建法院采取哪些具体举措,助推新业态经济健康发展?今日上午,福建省政府新闻办召开福建省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黄浩洪表示,随着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劳动者大量增加,涉诉案件相应增多,存在用工关系、待遇赔偿等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疑难问题。面对新业态经济发展带来的劳动争议新情况、新问题,福建法院采取有效措施,以高质量司法守护“新”就业。
据介绍,网络科技、教育培训等各行各业。随着新业态经济的快速发展,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网络主播、网约车司机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不断增加,新就业形态劳动用工引发纠纷涉及劳动关系认定、工资保险待遇等争议,呈现多样性、复合性特点。根据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劳动者大量增加,已达退休年龄仍在工作的老人成为灵活就业重要群体等突出问题,省法院开展重点课题调研活动,加强审判指导。
黄浩洪表示,福建法院按照“事实优先”“实质审查”原则,注重从个案出发,根据用工事实和劳动管理程度,审慎区分认定新就业形态用工法律关系,在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同时,促进实现平台经济良性健康发展。
加强协调联动。如,泉州中院联合当地人社局、工会在安溪、德化设立两级联动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司法协同基地,助力当地特色产业通过电商、主播、快递等新业态形式转型发展。
同时,发布典型案例。今年五一节前后,省法院、三明中院等多地法院发布涉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通过办好“小案件”、阐明“大道理”、守护“大民生”,积极回应社会需求和群众关切。此外,用好司法建议。如,针对外卖骑手用工合同订立不规范、骑手投保率低的问题,厦门翔安区法院提出相关司法建议,平台运营公司予以积极回应、认真改进,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