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段时间,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无障碍环境建设法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这是我国首次就无障碍环境建设制定专门性法律。
此次无障碍建设立法旨在减少现实中存在的各类障碍因素,紧扣残疾人、老年人的需求和期盼,统筹考虑地区城乡差异,推动社会各方面共同发力,促进无障碍环境建设高质量发展。
“无障碍设施建设问题是一个国家和社会文明的标志,我们要高度重视。”推进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权益的重要内容,也是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体现,需要政府、企业、民众等各方共同协作配合,切实营造社会有爱无“碍”的良好氛围。
政府加强无障碍设施管理。政府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要求,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的无障碍设施进行逐一检查,对不规范的或群众意见较大的场所进行无障碍设施改造提升。要加强日常巡查,对无故占用、破坏无障碍设施的人员追究责任,对造成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处理,威慑侵占无障碍设施行为,营造人人爱护无障碍设施、人人保护无障碍设施的良好社会氛围。
企业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企业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群众实际需求,设计规划好无障碍设施,方便群众日常生活,推动无障碍环境建设更加人性化、舒适化。要利用好科技赋能,为听障人士提供字幕、手语,为视障人士提供语音、盲文等信息交流服务,依托百度地图、高德地图等载体,提供无障碍路线规划、无障碍场所推荐等功能,推动无障碍建设智能化、智慧化。
民众助力无障碍环境建设。市民群众可以通过高德地图推出的无障碍模式,在地图上为日常生活周边的无障碍设施进行添加标识,帮助完善无障碍信息。日常发现盲道损坏被占用、缘石坡破损缺失等无障碍设施问题,可以通过12345、“随手拍”等渠道反映,督促有关部门及时修复设施、整治不文明行为。残疾人可参与政府组织的无障碍环境建设工程,亲身体验改造成果,提供改良建议。
无障碍服务与每一个人息息相关,完善无障碍环境最终会惠及我们每个人,只有聚众智汇众力,形成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社会氛围,才能不断提高无障碍环境建设质量,更好满足全社会的无障碍需求。(长乐区委文明办 陈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