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代表、学生家长代表共同倡议(陈勇斌 摄)
不让青春被“烟”没。近日,由中共厦门市集美区委文明办、集美区教育局、集美区检察院、集美区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发起的“无烟暑期 护航成长”计划在厦门市集美职业技术学校正式启动,倡导青少年拒吸第一支烟,凝聚合力筑牢未成年人禁烟防线。
除了向青少年及其家长发出倡议,“无烟暑期 护航成长”计划首次将目光投向了房东这一群体,充分发挥房东参与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管理的积极性与责任心。
据了解,集美区城市建成区内现有“城中村”(自然村)超100个。近年来,集美区结合基层治理工作,不断强化辖区“城中村”管理工作。集美区委文明办主任戴劲竺表示,如今,房东也成为其中一支重要的基层治理力量,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这次我们将‘房东’这一角色纳入计划,就是希望在禁烟行动从校园延伸至社会、家庭时,多一道屏障为青少年成长护航”。
黄庄村的房东代表王小平成为首批参与“无烟暑期 护航成长”计划的房东志愿者。“我自己也是一名家长,也希望我们的孩子能拥有一个无烟的环境。”王小平表示,未来他将像“无烟暑期 护航成长”计划所倡议的那样,不在孩子面前吸烟(电子烟),教育孩子及租户的孩子自觉抵制诱惑,远离卷烟、电子烟,发现有卷烟零售商户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电子烟)的违法行为,会及时拨打“12313”举报投诉。
烟草专卖局专管员许安辉科普卷烟知识(陈勇斌 摄)
“主动参与控烟活动,做好表率示范作用。”“珍爱生命,远离烟草、远离电子烟!”活动现场,集美职业技术学校的学生代表也向集美区的青少年发出号召,一同为创造洁净、文明、美丽的校内外环境贡献力量。
加强青少年控烟教育是一项长期工程。“无烟暑期 护航成长”计划的启动,是集美区大力推进“无烟校园”“无烟家庭”建设的一个缩影。
吸食卷烟(电子烟)会对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带来极大危害。2021年6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法律中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卷烟(含电子烟)”。
集美区烟草专卖局副局长张浩表示,未来,还将加强多部门联合执法,集中整治无证经营卷烟、向未成年人出售“散支烟”“电子烟”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推进无证户取缔工作,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方位护航青少年身心健康,营造浓厚的禁烟控烟氛围。(东南网 王泓 曹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