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穆云乡桂林村的王振龙同志是大家公认的“活雷锋”。
王振龙16岁那年,村里一名10岁小孩不慎落水,他毫不犹豫跳入水中,及时将小孩救回;2020年,王振龙带着7岁的女儿游泳,遇到一名游泳人员大声呼救,他再次快速游向求救人,将其拉回岸边;2021年,一名妇女跳桥轻生,王振龙又一次跳入冰冷的河水将其救回……几十年来,王振龙先后3次拯救轻生者与不慎落水者,并多次关爱弱者,帮助迷路老人回家、将晕倒学生及时送医,把农民家庭中“做人一定要心好”的淳朴教诲贯彻到每一言每一行。2021年,王振龙被福安市公安局确认为“见义勇为”,上榜“宁德好人”和“福建好人”。
家庭生活中,王振龙与妻子叶青时刻相信只要站在对方的角度来看待事物、思考问题,就没有什么事情是解决不了的。夫妻俩相互照顾、相互信任,遇到困惑相互开导、相互帮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困难,营造出温馨的婚姻生活。
立足于美满的小家庭,王振龙、叶青一家与邻居和睦相处,时刻为大家提供帮助,并积极维护社会公德,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公共秩序,维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主动履行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打造出一个和谐美满的“最美家庭”。(闽东日报见习记者 俞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