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提倡节俭、反对浪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树立文明新风尚,国家发展改革委10日公布《关于防止和减少餐饮浪费的公告(征求意见稿)》。公告从八个方面提出一系列举措推进反餐饮浪费工作落实落细,包括严格明码标价、推行明白标量、减少宴会餐饮浪费、完善用餐评价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倡导节俭风尚、持续宣传引导、加强督促指导等。(光明日报4月11日)
勤俭节约,反对包括餐饮在内的食品浪费,是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一个传统美德。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包括餐饮在内的食品浪费一度沉渣泛起,社会反响强烈。可喜的是,近些年在社会和国家的不断努力下,尤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2021年4月底的颁布实施,以及各地执法部门强力执法下,餐饮浪费现象得到了及时有效的扭转,社会高度认可。
但是,也需深刻认识到的是,餐饮浪费现象的形成是一个长期复杂过程,也就决定了其遏制过程也不可能毕其功于一役,短期内完全消散。目前,个人、家庭等方面的餐饮浪费已经不多见,但在一些公务、宾馆等空间的宴会宴请,仍旧存在明显的浪费倾向。严重一点说,这些区域甚至已经成为制止餐饮浪费的一个薄弱区和重灾区,社会关注度比较高,成为一个亟待整治改进的重点。
同时,还须敏锐看到的是,之所以目前宾馆宴会等宴请场所,在其它场景已经很好扭转的背景下,仍旧是餐饮浪费重灾区,原因也许不少,比如公家的浪费没人心疼、“面子消费”等之外,归根结底关键的一条还在于这些场所的反浪费细密配套措施没有跟上或不严密,致使相关法规操作性、可执行性等不够强。
比如,按照我国《反食品浪费法》的规定,宾馆、酒店等提供餐饮的场所,虽然明确其负有反食品浪费不可推卸的责任和义务,但具体何为食品浪费,制止食品浪费基础工作的食品标量、明码标价、相关用餐是否浪费评价体系等,并没有明确的强制性或相对统一的指标或标准。这既给餐饮者浪费点餐、用餐留下了空间,也给一些餐饮经营者出于利益等考量不制止乃至鼓励浪费点餐提供了方便。同时,也由于相关餐饮是否浪费评价体系的缺失,给了一些消费者、经营者留下了继续餐饮浪费,而少有被社会强烈质疑的底气。
前一段时间,南京一酒店因“43瓶水未喝完被罚”、重庆渝北区一火锅店因“16只雪糕未吃完被罚”、厦门两企业搞“大胃王”比赛被立案调查等信息,引发全网关注。这些执法案件虽然从一方面说明市场等部门对食品、餐饮浪费强力说“不”的态度,但也从一定程度上折射了目前宾馆等宴会场所餐饮浪费现象依然严重的现实。可以说,堵上宾馆宴会等重点场所、重点对象反食品浪费的制度漏洞和空白,已然成为目前反餐饮浪费的一个亟待努力的重要方向。
这种情况下,回头再看此次国家发改委公布的征求意见稿,虽然主要内容只有区区八个方面,但针对性、靶向“治疗”的意味无疑非常强,每一条内容可谓是直指目前反餐饮浪费的核心和薄弱环节,对防止和减少目前“舌尖上的浪费”,特别是对宴会餐饮浪费现象,显然“抓了七寸”“动了真格”,获得了社会一致的关注,非常值得肯定与期待。
这既体现了国家在反餐饮浪费方面的决心、态度和智慧,也体现了社会在反餐饮浪费方面需要同向深度重点作为的共识与态度,既是警示,更是提醒,需要各级各地和经营者、消费者等明白、重视,并扎实有效推进。(泉州文明网 余明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