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国未成年网民规模不断增长,2021年未成年网民规模达1.91亿,未成年人互联网普及率为96.8%。”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副校长林维表示,我国逐步建立起未成年人网络权益体系和保障机制,有力营造了未成年人科学、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在数字时代,互联网已成为未成年人日常学习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未成年人触网低龄化趋势明显,小学生的互联网普及率已达95.0%,28.2%的小学生在上学前就已经接触互联网。互联网信息资源极其丰富,极大开阔了未成年人的视野,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群体个性化多元化均衡化发展。但每个硬币都有两面,健康的互联网环境有利于孩子成长,反之,则有害于孩子身心健康。
海量的互联网信息质量良莠不齐,大数据、算法化等机制以吸引用户注意力为目标,容易让未成年人接收单一信息并沉迷,长此可能导致看待事物的态度极化,失去思考能力、想象力等。未成年时期是树立三观的重要时期,这段时期,其心理发育还不成熟,模仿能力强,而认知能力、辨别能力、自我管理能力较弱,易受到不良因素影响。
压实平台责任,从源头降低未成年人触网风险。互联网平台是网络信息生产的窗口,直接决定了未成年人获取到什么样的信息。目前平台所建立的“青少年模式”“防沉迷系统”等未成年人保护机制,或缺乏丰富内容,或易于规避限制,仍存在功能流于形式的现象。互联网平台应充分发挥第一道关口作用,细化分级模式,强化相关内容审核,通过技术手段过滤低俗、垃圾、消极、负面信息,供给丰富、健康、符合未成年人成长所需的信息,从源头上为未成年人提供良好的网络环境。
加强家校合作,提升未成年人网络应用素养。互联网信息是把双刃剑,学校和家庭应共同努力,培养未成年人的思辨能力和信息提取素养,为未成年人正确使用网络提供源源不断的内驱力。家庭注重监督,引导未成年人正确认识网络、遵守网络规则、养成良好上网习惯;学校加强网络常识、网络技能、网络安全等网络知识方面教育,让未成年人选择通过官方、权威平台获取信息,能够判断信息的真伪和良莠,防范网络风险。
完善法律法规,强化对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立法部门应及时完善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应出台互联网行业未成年人使用规范和指导意见,增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网络沉迷,提升未成年人网络司法案件的响应速度,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日常监管力度,及时发现网上涉未成年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互联网平台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功能,加大网络执法处罚力度,对不符合规范的网站和平台关停整改处理,形成有力震慑。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损害少年儿童权益、破坏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言行,要坚决防止和依法打击。诚然,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营造文明网络环境,需要家庭、学校、社会和政府部门多方共同努力。(南平市委文明办 吴漫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