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新闻上了热搜。辽宁大连的原紫航海鲜大饭店保洁员宋大姐在工作中捡到2万现金,现场寻找失主无果交给前台。几日后,仍无人认领就报了警,却被她所属第三方公司开除。理由是她捡到的钱归饭店管,宋大姐没有资格报警。这件事引起网友的热议。在广大网民的关注和监督下,大连市西岗区有关部门成立了专项调查组。经查,宋某某拾金不昧行为属实,予以褒奖;涉事企业负责人已向宋大姐当面道歉并取得谅解。
无独有偶。2022年8月,广西柳州一名保洁员拾金不昧,失主专程将感谢锦旗亲手送到保洁员罗大姐的手上,向她表达感激之情,再一次体现了“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宋大姐、罗大姐们拾金不昧,不仅体现了她们的高尚品质,还彰显了城市的文明风范,这种拾金不昧的精神应该值得表扬和嘉奖。
拾金不昧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古有林积还珠、甄彬还金的动人故事,成为千古佳话。如今,大连宋大姐拾金不昧更是生动诠释了雷锋精神,弘扬了正能量。两万现金对于一个保洁阿姨宋大姐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然而在“意外之财”面前宋大姐却不为所动,充分体现了她高尚的品格和良好的社会公德,传递出满满的正能量。
拾金不昧也是法律明确规定的义务。依据《民法典》第314条的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也就是说,当发现或捡到陌生物品时,根据生活常理能够判定为遗失物的,如果能够联系到失主,应尽快取得联系,沟通返还事宜;如果联系失主有困难的,应当及时送交公安机关,并说明捡到遗失物时的相关情况,以便公安机关及时联系到失主。
一个人的正能量能照亮一个角落,一群人的正能量能温暖一座城市。期望有更多的人如宋大姐一样,通过平凡的举动诠释诚信的真谛,践行雷锋精神。愿从你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弘扬拾金不昧的传统美德,以小善传递大爱,进一步彰显文明风范。(泉州 连春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