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不能只盯着经济发展,还必须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重视农民思想道德教育,重视法治建设,健全乡村治理体系,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有效发挥村规民约、家教家风作用,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是2022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看望参加全国政协十三届五次会议的农业界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界委员时的讲话。文明在乡村振兴中起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推动着乡村振兴的不断前进。
文明之花,焕发乡村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提升居民的文化素养,加强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不断推动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切实提高乡村治理能力和农民道德水平、法治观念。通过开展文明宣传活动,例如,开设法治讲座,建设文化休闲广场,举行文艺汇演等。同时,加强网络监督管理,发展健康网络文明,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论宣讲活动,将乡村振兴发展落到实处。
文明之花,焕发乡村新风尚。倡导和宣传现代化社会的新风尚,移风易俗一直以来都是需要在农村地区切实落实的一项重大任务,利用多媒体手段加强政策及科学观念宣传和教育,设立“乡风文明宣传栏”,要切实解决目前存在的问题。加强法治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对法律的意识,开设法律大讲坛,广播法律法规,让法律深入人心。加强精神文明引导,倡导移风易俗新风,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勤俭节约的良好美德,弘扬社会正气,破除社会陋习。乡村新风尚需要良好的习惯造就,自觉维护公共环境是每个居民应尽的义务。
文明之花,焕发乡村新作用。发挥和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作用,是时代所需,是群众所盼,是做好基层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措施。要整合现有基层公共服务,制定村规民约,打造多功能平台,因地制宜开展文明宣传活动,更好推动农村全面发展和全面进步。要进一步丰富法律在乡村法治建设的作用,不断创新宣传方式,激发广大居民投身于乡村振兴和社会主义现代化法治化建设中。
乡村振兴发展坚持以法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一起抓,既要贯彻落实物质文明是否满足当前农村居民的生活必须,又要在精神文明和法治文明满足居民多元化需求,多措并举,建设法治宣传基础设施,制作通俗易懂的法治宣传标语。法治宣传的力度越大,居民对法律的了解越多,办事的效率就会有所提高,乡村法治治理就会迈向新的台阶。让法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实现联动,让乡村振兴发展得到良好发展。(闽侯县委文明办 武增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