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广大消费者的盛大节日,更是每个维权人的“提醒告诫日”。“提振消费信心”是今年的权益日主题,“提振消费信心”需要消费者、商家、有关部门为之努力,汇聚文明之光才能点亮消费美好生活。
宣传引导,提升意识。宣传是一切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推动形成消费维权领域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新局面,就必须依靠强而有力的宣传,加强消费教育引导,帮助消费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增强依法维权主动性。因此,要充分利用宣传栏、新媒体、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宣传阵地营造文明消费、理性维权氛围,让宣传入眼入脑入心,大力提升消费者文明消费、理性维权的意识。
以诚兴商,文明服务。“君子之言,信而有征,故怨远于其身”。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每个人的立身之本,也是公民的基本道德要求之一,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阐释,是我们共同守护的最美风景。要让消费者对商家企业从相信、信任到信赖,商家企业就一定要讲诚信、做到公平交易、公平竞争,文明服务,肩负起应尽的社会责任,不蓄意钻监管“空子”、下欺诈“套子”,才能共同构筑起诚信、和谐、有序的文明社会。
法治震慑,构建和谐。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必需通过法治护航。严厉打击“3•15”,捍卫公平关键在“治”。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因此,在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时候要有关部门的严格监管、严厉执法,动真斗硬,见真见效,增强法治震慑力,真正实现良法善治,促进商家企业公平诚信经营,才能确保为群众维实权、护真利,构建消费者与商家企业的和谐消费关系。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努力成为文明经营、文明消费的参与者和践行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点亮消费美好生活。
(长泰区委文明办 王芙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