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历来重视家庭教育,《家庭教育促进法》的出台与实施,从传统的“家事”上升到“国事”。各地在贯彻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当中,要紧紧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发挥优势,找准定位,主动发力,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基础,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新特点、新方法、新途径,切实提升家庭教育指导服务质量,积极探索构建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育人新格局。
建立健全机制,凝聚“合力”。各地要按照条块结合,分工协作,各负其责的原则,确定责任部门,明晰工作职责。把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构,广泛宣传动员,落实保障措施,结合文明创建内容,同步考核评估验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文明办协调、部门合作、社会参与、合力推进的家庭教育工作新格局。
实施规范管理,提升“能力”。各地要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完善家庭教育运作方式,建立家庭教育培训、考核、表彰、监测评估、讲师聘用、送教下乡等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家庭教育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各部门立足自身职能,进一步充实健全乡村讲师团宣讲队伍,深入乡村、社区、学校、村组开展宣讲辅导和专题讲座,有效提升家庭教育运行水平。
强化阵地建设,增强“助力”。各地要积极整合资源,强化阵地建设,结合城市文明创建活动,配齐配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示范点,在村镇宣传文化站、社区文体活动中心、村文化室、农家书屋等文化场所,开辟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并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确保向未成年人正常开放。所有县、乡、村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防教育基地、科技教育基地等都要落实向青少年免费开放的政策,让家庭教育内容更加丰富更加充实。
创新活动载体,形成“引力”。各地要以创建文明家庭为活动载体,不断深化以“争做合格父母、培养合格人才”为主题的家庭教育主题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公益大讲堂”、“社区家庭教育公益论坛”等各种融知识性、科学性、趣味性为一体的新颖活泼、寓教于乐的文明实践活动。针对乡村留守儿童家庭教育薄弱的实际,教育部门、学校、村镇、社区等部门也应加强关爱服务载体建设,强化家庭教育指导,为留守儿童切实营造出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真正让爱的阳光洒进每个孩子的心灵。
(大田县委文明办 高上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