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闽侯县全体市民的一封信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
八闽首邑,文明同行。文明是真诚的微笑,礼貌的话语;友善的礼让,温情的援手;规则的遵守,道德的养成……当前,闽侯县正在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共建惠民城市,共享美好生活,这是全体市民的共同愿景,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更需要全民参与、支持与配合。
希望市民朋友们自觉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一、安全出行不违规。遵守交通规则,不闯红灯,礼让行人,规范停放,电动车戴头盔,不驾驶无牌电动车。
二、爱护环境不任性。维护公共环境整洁,垃圾分类不落地,爱护公物,不在楼道墙壁和其他公共设施上乱涂乱画。
三、举止端庄不粗俗。不大声喧哗,不讲脏话粗话;文明用语,遵守公共秩序,有序排队“一米线”。
四、习惯良好不随意。讲公德行文明,不飞线充电,房前屋后、楼道等公共区域不乱堆杂物、不乱张贴、不乱晾晒。
五、健康向上不马虎。遵守卫生文明行为规范,不在公共场所吸烟;咳嗽、打喷嚏时,要遮掩口鼻,疫情期间,不聚集、戴口罩。
六、文明养宠不扰民。及时为犬只免疫接种,外出遛狗时要牵绳,主动避让行人和车辆,妥善处理犬只粪便。
“闽侯是我家,文明靠大家。”不论你是谁,只要生活、工作、学习在闽侯,您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八闽首邑的文明形象。让我们携起手来,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点滴做起,为闽侯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贡献自己一份力量。
闽侯县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