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首页 > 地方巡礼 > 三明 > 清流县
清流:小区“微改造”社会齐参与
http://wmf.fjsen.com 2022-11-10 09:31:01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兰楚文

清流县针对城区人居环境改造项目小而散的特点,采取“微改造”的方式,使项目的规划、 筹资、建设更加灵活接地气——

小区“微改造”社会齐参与

东南网11月10日讯(福建日报见习记者 马丹凤 通讯员 巫建辉 罗庆林)

近日,走进清流县龙津镇长兴社区的国有林场片区微公园,三五成群的孩子嬉闹游玩,几位老人坐在石椅上闲谈。

曾经,这个以居民自建房为主的片区基础设施薄弱,权属规划不清,公共用地杂乱地分布着居民私搭的棚亭、围栏等,违规圈养家禽、私自开垦菜园等不文明现象频发,群众改变居住环境的呼声强烈。

然而,国有林场片区达不到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标准。同时,清流有不少这样的背街小巷、自建房片区亟待改造。去年9月以来,清流县根据待改造点数量多、规模小、分布散的特点,结合山区县的财力状况,启动城区人居环境“微改造、大提升”活动。县委文明办、县城管局、县城建中心等单位多渠道收集群众意见建议3611条,经过近5个月的走访摸排,形成项目清单,共包含62个项目。

今年4月初,国有林场片区出现在了清流县城区人居环境“微改造、大提升”第二批改造项目清单上。县国有林场成立“微改造”项目工作小组,走进片区每家每户收集整理居民意见建议。最终,他们拿出的改造方案包含清理违规棚亭、菜地,硬化空间道路,新建休闲座椅、体育健身器材、文明标识牌等措施。

随着方案的一步步落实,国有林场片区的居住环境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在硬件设施到位的基础上,“微改造”项目工作小组还结合居民意见,牵头制定了《公园管理规定》,为营造片区健康文明的生活氛围提供制度保障。

清流县发动社会力量以项目援建等方式,参与到“微改造”活动中来。

因地产开发历史遗留问题,清流县北山天城小区的“北山大阶梯”仅用红砖简单堆砌,经雨水冲刷,黄土大面积裸露;“北山小广场”内杂草丛生,时常有蛇鼠出没。经多部门牵线搭桥,福建金鼎建筑有限公司介入北山天城小区“微改造”项目,投入资金约108万元。一个多月后,黄土阶梯变身大理石阶梯;杂草广场添设了石凳长椅等设施,建成一座微公园;周边道路全部硬化,居民雨天出行再也不用担心踩一脚泥。项目完成后,小区居民联合为金鼎建筑有限公司送去锦旗,“福报清流 至诚金鼎”的铁艺字牌也成为北山天城小区的一个新地标。9月14日的表彰会上,金鼎建筑被授予“感动清流·文明典范”荣誉称号。

社会力量的参与是清流县“微改造”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强大助力。县委文明办等部门以“感恩清流·共建共享”为主题,组织发动企业和群众,通过爱心捐赠、投工投劳等方式,自愿参与“微改造、大提升”项目。像金鼎建筑这样积极参与“微改造”活动的企业、群众,可被授予“感动清流·文明典范”荣誉称号,并获得其共建小区、街巷的冠名权。目前,参与共建的爱心企业19家、居民128户,筹集资金177.8万元。62个改造项目中,7个项目以企业共建方式解决,3个项目由居民自治解决。各方力量汇聚下,清流县的“微改造”活动实现了征拆工作“零阻拦”“零补偿”。

截至目前,清流县“微改造”解决群众身边“急难愁盼”事和楼盘烂尾方面历史遗留问题263个。近期,当地随机回访620名居民,对“微改造”的知晓率和满意率均达100%。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