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第五中学城东校区
文明风10月26日讯 近年来,泉州市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中央文明办《关于深入开展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的实施意见》和福建省文明委《福建省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实施意见》部署要求,全市组织2100所(包含部分民办学校)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创建活动参与率达100%,并实现高质量发展态势。目前,泉州市第五中学、晋江养正中学、泉州市实验小学、泉州培元中学、晋江第二实验小学等5所学校荣获全国文明校园,全市85所中小学、幼儿园荣获福建省文明校园,325所中小学、幼儿园荣获泉州市文明校园。
泉州市实验小学校长给师生介绍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标准
一、强化组织领导,提升创建意识
2021年,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印发《泉州市高质量推进文明校园创建三年行动计划》,依托全国、省级文明校园先进典型,分地区召开泉州市高质量推进文明校园创建现场经验交流会,要求各学校明确创建指导思想,掌握创建基本原则,增强文明校园高质量创建意识;认真制定创建组织实施方案,将文明校园创建列入学校工作计划,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做到创建活动“年前列清单,年底对账单”,创建活动专班负责,创建活动常态长效。各级各类学校强化宣传发动,参与文明校园创建中小学、幼儿园在校园显著位置公布展示文明校园创建“六条标准”(幼儿园“四条标准”)和“组织实施方案”,结合全国、省级文明城市创建,充分运用各校园宣传阵地,做好文明校园创建宣传,师生进一步明确文明校园创建标准与实施方法,有效激励师生及家长参与文明校园创建活动热情。
泉州木偶剧团专业演员进刺桐幼儿园表演木偶戏
二、强化规范创建,明确创建指标
根据省委文明办、省委教育工委印发的《福建省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和《福建省幼儿园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市文明委制定印发《泉州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文明校园测评细则》和《泉州市幼儿园文明校园测评细则》。《测评细则》包括“基本指标”“特色指标”和“负面清单”三部分,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基本指标”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思想道德教育、活动阵地建设、教师队伍建设、校园文化建设、校园环境建设等6类,共27个项目、90条测评标准;幼儿园“基本指标”包括加强组织领导、思想道德教育、教师队伍建设、育人环境建设等4类,共17个项目、50条测评标准。创建活动实行负面清单“一票否决”。为确保文明校园创评活动公开、公平、公正,市委文明办委托研发“泉州市精神文明创建测评系统”,申报材料、实地考察、问卷调查实行“互联网+文明校园”系统管理办法,有效促进全市各级各类学校依规创建、对标创建,狠抓各项创建指标落实。
德化金锁小学组织开展“童心向党 我向党旗敬个礼 ”活动
三、强化主体作用,落实创建措施
各级各类学校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坚持立德树人、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建立健全党政主要领导负责,各职能单位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全校师生共同参与的创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活动,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进课堂进学生头脑,认真组织开展“我的中国梦”“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红色基因”“我们的节日”主题教育,并有效融入学校教育教学及创建活动全过程。学校复兴少年宫建设与课后服务“五个融合”全面落实,学校复兴少年宫社会化扶助志愿服务活动全面推进,不断丰富拓展学生课余生活。健全完善文明校园创建活动投入保障、检查考核、激励约束等机制,加强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文明校园创建活动常态长效。注重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注重新、老校区同步整合与提升,认真开展文明处室、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文明食堂等创评活动,文明校园创建“虚功实做”,创建形式与内容相统一,形成“师生人人参与创建、创建成果共建共享”良好局面。
晋江养正中学新校区智慧教室
四、强化考评激励,注重日常管理
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加强对各级各类学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检查指导。各地结合文明城市(县城、城区)创建活动,加强对文明校园创建工作月测评、随机暗访,及时通报各级各类学校在文明校园创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列清单,并限期整改。各地文明办、教育局注重平时平常,采取随机抽检等形式,及时掌握文明校园创建进度情况。市文明委及时修订《泉州市精神文明创建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申报推荐、评选表彰和日常管理,明确:全国文明校园,受中央文明办委托,由省委文明办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和考评管理;省级文明校园,由市委文明办、市教育局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和考评管理;市级文明校园,由县(市、区)委文明办、教育局负责组织申报、推荐和考评管理;县(市、区)级文明校园,由当地文明办、教育局组织考评管理。各层次评选表彰按照自愿申报、逐级推荐、提前公示、择优评选的程序进行,与精神文明建设其他各类先进一并命名表彰。
(中共泉州市委文明办 林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