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等8部门联合印发《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农村移风易俗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专项治理工作自2022年8月启动,2023年12月基本结束,给农村移风易俗工作制定了明确的路线图和时间表。(9月1日 《农民日报》)
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不良风俗,让广大农民群众不堪重负。经过持续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一些陈规陋习在一些地方仍然比较流行。对此,《工作方案》从高价彩礼,到人情攀比;从厚葬薄养,到铺张浪费,明确了治理重点。抓好这四个方面,对农村和谐稳定,振作精气神促进乡村振兴,作用甚大。
制度是形成社会价值共识的保障。社会习俗的与时俱进,需要制度指挥棒加以规范。只有文明风尚被制度化、规范化,文明新风才会被群众追捧,移风易俗才有章可循。建立健全符合实际的风俗管理机制,长抓抓常,久久为功,移风易俗才能实现常态化、长效化。
村规民约具有鲜明的导向作用。用村规民约管理乡风民俗,是群众的发明,体现了群众的智慧。对于村规民约的制定,必须按照一定程序,进行规范化操作,坚持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真正是群众要“约”,才能管得住,才会产生广泛的自律效用和强大的纠偏功能。坚持把完善村规民约作为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抓手,具有事半功倍的效果。
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再好的村规民约也不可能自发起效。有了一个好的规矩,还需要相应的执行力。进一步发挥乡风文明岗、公德评议组织的作用,让带头示范者,做移风易俗的参照系,让评议组织常态化发挥公德评议的监督作用,配合村“两委”做到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监督,形成封闭的落实环链,移风易俗才能真正走进千家万户。
风俗的逻辑是只要你身处其中,就得按风俗行事,不遵守就会引来社会压力。所谓身不由己正是风俗的隐性强制力所在。要打破这种恶性循环,必须有一个助推器。移风易俗村规民约,虽无法律的效力,但却能给觉悟者借坡下驴的理由。当群众处在“想变又不愿出头,盼改又不敢主动”的面子困扰中,村规民约就成为抛弃不良风俗的有力一推。
不良风俗蔓延是攀比的结果。打破这种恶性循环,需要农村党员干部、社会贤达发挥引领作用,带头抵制腐朽落后文化侵蚀、带头拒绝变相的权钱交易、带头张扬时代新风。《工作方案》强调,严格落实农村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报备制度,为主动移风易俗提供了支点。有人带头引路,群众才有主心骨。基层党组织强起来,党员干部特别是“关键少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带动家人、亲友及周边群众,向陈规陋习坚决说“不”,对培育新风正气事半功倍。(泉州文明网 张全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