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范城市全民共创,文明成果全民共享。在同安,全民齐参与的文明之风悄然形成。近日,上厝村逐步深化村镇环境整治工作,围绕“道路洁、房前净、沟渠清、环境美”四大标准,积极探索村两委当好“领航员”、本村村民当好“战斗员”、社会企业当好“助力员”的“三员共治”的整治模式,由村两委带动外部企业和内部村民打开环境整治“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新格局,全面改善村庄人居环境。(8月24日《厦门日报》)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是建设生态宜居美丽乡村的重要内容,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组成部分。通过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进一步完善乡村公共基础设施,促进提高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和治理水平,助力营造一个环境优美、充满活力、安全有序、和谐相处的乡村生活环境和良好人文氛围,为乡村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良好的乡村人居环境,有利于进一步增强村民的主人翁意识,激发更多村民建设美丽家园的积极性,让乡村建设充满人气和活力,助推当地产业经济持续发展,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实现城乡共同繁荣,让村民成为乡村环境整治的支持者、参与者、建设者、带动者和受益者。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是一项系统性的长期工程,需要科学的规划为引领和长效的制度体系推进。乡村人居环境整治要充分发挥村民的主体作用,尊重村民的意愿,调动广大村民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坚持把乡村人居环境治理与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文明建设、乡村治理等结合起来,开拓创新乡村人居环境治理的模式,探索适合当地实际乡村环境与发展模式的乡村建设,坚持科学合理规划先行,因地制宜,注重长效推进,积极激发村民的主体动力,创造有利条件,拓展村民积极投身美丽乡村建设和乡村振兴的发展平台,打造各具特色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乡村人居环境整治,有助于进一步培育和提升乡村文明乡风。整治乡村人居环境,广大村民是美丽乡村建设的主体,在不断改善村民的生活环境和生活品质的同时,要积极加强宣传引导教育、普及科学文化知识,鼓励村民讲文明、树新风,积极摒弃各种陋习和不文明的行为,引导广大村民树立绿色健康的生活理念,培育形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增强村民的健康素养和环保意识,营造和谐、文明的社会新风尚,培育形成向善向上的文明乡风,提升乡村文明。
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是统一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离不开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两者统筹融合共同发展。协调融合城市和乡村的发展建设,推进城乡文明互补发展形成合力,促进整个社会共同进步发展,真正实现城市文明和乡村文明同频共振,促进提升城市形象,助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厦门文明网 吴剑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