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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瓯市积极开展《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学习宣传活动
http://wmf.fjsen.com 2022-08-15 17:08:27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兰楚文

文明风8月15日讯 《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开展以来,建瓯市各级各部门采取多种形式认真学习宣传《条例》,结合实际贯彻《条例》,努力推动志愿服务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进一步引导了志愿服务力量向基层拓展延伸,推动基层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守正创新、开创新局,有效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建设工作。

建瓯市委文明办组织召开《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专题座谈会

7月12日,建瓯市委文明办组织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七个志愿服务平台负责人、18个乡镇(街道)文明实践所副主任召开《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专题座谈会。座谈会上,市委文明办主任虞乐雄从《条例》制定目的、遵循原则、权益规定、主要义务、保障措施等方面进行解读,引导各级各部门充分认识到《条例》的重要意义,提升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和水平。参会人员均表示将把《条例》学习宣传落在日常,推动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品牌化,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作用,让更多人加入志愿服务队伍,营造“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建瓯市志愿服务再上新台阶,助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市。

建瓯市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重温《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

建瓯市交警大队组织民、辅警重温《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全面学习《条例》知识,引导志愿服务力量在基层拓展延伸。通过一周年宣传活动的开展,使广大群众进一步了解《条例》的意义,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良好社会氛围。

建瓯市东峰镇积极开展《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系列宣传活动。志愿者身穿红马甲,耐心细致地给过往群众逐一解读《条例》内容,并向群众发放《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宣传手册和移风易俗、文明旅游倡议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村镇创建上来,自觉养成文明习惯,提升文明素养,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建安街道在《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中积极开展交通安全、消防、道路安全等知识志愿服务宣传。该街道组织志愿者在辖区好当家超市门口开展安全生产、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等知识宣传,对市民进行安全常识宣讲。发放道路交通安全、安全生产、消防安全常识等宣传手册1000余份。通过宣传,不断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

建瓯市第一小学在《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金水杉”志愿者活动。“金水杉”志愿者来到建瓯交警大队、消防大队、妇幼保健院等开展了“关爱生命,从小做起 安全出行,从我做起”“齐心协力抗疫情,投身防控我能行”“火灾牵动千万家 防火要靠你我他”等主题志愿活动。本次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140余份,有效加深了群众对道路交通安全、疫情防控、防火等知识的了解,进一步增强了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安全出行、安全用火防火的意识,营造了浓厚的安全宣传气氛。

建瓯市人社局组织召开志愿服务专题研讨会,引导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到《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的重要意义,共同探讨优质志愿服务活动的经验做法,提升志愿服务活动的意识和水平,积极号召干部职工参与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该局还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LED屏等平台,集中开展《条例》的宣传普及,为推动《条例》贯彻落实营造良好氛围,共计发布《条例》宣传视频和文章35篇,LED屏幕滚动播放宣传标语9条。

建瓯市交通运输局联合芝山街道在芝城公园开展《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建瓯市交通运输局通过多种形式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一是通过召开局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会议、结合业务大学习活动,对《条例》进行集体学习,进一步培育干部职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志愿服务意识;二是该局联合芝山街道在芝城公园开展《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通过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现场讲解等形式向群众宣传和普及《条例》知识,宣传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三是充分利用办公大楼、汽车站、公交亭、公交车等交通运输宣传载体,在全市134辆出租车、102辆公交车车载LED,70个公交站点LED,汽车东站等对《条例》开展广泛宣传,发布宣传广告2000余条,进一步提升《条例》的知晓度和影响力。

建瓯市卫健局在《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之际,通过开展联合主题党日的形式,组织下属各党支部50余名党员和志愿者集中学习宣传《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围绕志愿服务法制化、标准化、信息化等方面内容开展研讨。

通济街道在辖区各社区开展宣传和普及《条例》知识,向市民发放《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摘选)宣传单800余份,扩大《条例》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宣传志愿服务文化、弘扬志愿服务精神、传播志愿服务理念,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的浓厚社会氛围。

建瓯市应急管理局于8月1日上午在该局六楼会议室,开展《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学习宣传活动,局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了学习会。通过学习,让该局全体干部职工、志愿者充分了解和掌握《条例》内容、宣传和普及《条例》知识,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志愿服务的浓厚社会氛围,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建瓯市依托窗口开展《条例》宣传

建瓯市房道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积极开展《条例》送法下乡宣传活动。志愿者们深入沶村村背街小巷发放《条例》宣传单,同群众打招呼、问需求,传播志愿服务理念,丰富群众文化生活,共计发放宣传单130余张,走访群众150余人次。

建瓯市民政局组织开展《条例》宣传进社区活动,向群众发放《条例》宣传单200余份,并认真解答群众提出的问题,不仅增进了与群众的情感交流,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还让越来越多的群众了解志愿服务,鼓励群众主动参与到服务社会的行列中来,推动社会和谐发展。

建瓯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吉阳镇新时代文明实践所开展《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暨移风易俗主题宣传、打击整治养老诈骗暨电信网络诈骗专题法治宣传共建活动。活动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1500余份。通过此次活动,使辖区广大群众对《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更加了解,文明新风、反诈知识深入人心。

市司法局于7月28日会同市人民法院、检察院到武警中队开展了送法进军营志愿服务活动,活动中为官兵细心讲解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和《民法典》中与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同时,还发放了其他有关宣传资料20余份,受到了部队官兵的普遍欢迎。

建瓯烟草分公司分批组织20余名干部职工前往云际山公园开展志愿清扫活动,助力文明城市建设。用实际行动引导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文明城市创建中,自觉养成文明习惯,提升文明素养,做社会文明进步的推动者。

建瓯市城管局于8月3日,在闽源文化广场开展《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集中宣传。

(建瓯市委文明办综合来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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