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首页 > 地方巡礼 > 南平 > 建瓯市
南平建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闽山闽水寄深情 千年建州正重光
http://wmf.fjsen.com 2022-08-01 17:40:25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兰楚文

文明风8月1日讯 《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一书生动展现了习近平同志在福建工作期间所作出的一系列极具前瞻性、开创性、战略性的理念创新和实践探索,对于我们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着重要意义。建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发挥领学促学作用,把学习宣传贯彻《闽山闽水物华新——习近平福建足迹》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结合起来,一体学习领悟、整体贯彻落实,切实把精神滋养、理论感悟转化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超越、打造“千年建州·理学名城”城市品牌的具体实践。

一、强化思想,树立意识,以更高的站位加强党的领导

建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党建工作的思考,要始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更高的站位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和发展“双带双创”机制,深化全国电教发源地、“政协功能型党支部”、党建带团建队建等建瓯特色党建品牌创建,加快构建党建联合体。要深入开展“提高效率、提升效能、提增效益”行动,在行动中做表率,在“快”“优”“实”上下功夫,做到重心下沉、服务下沉,主动靠前、跟进服务,以“将心比心”的态度、“马上就办”的速度、“办就办好”的力度,全面提升服务效率,让政务服务更优、营商环境更好。要重视干部队伍能力建设,把实践锻炼作为重要途径,适应大抓项目抓大项目新要求,深入学习科技创新、产业升级、乡村振兴、法律法规等新知识新技能,加强专业训练,持续完善履职尽责必备的知识体系,争做自身岗位的行家里手。

二、精准施策,合力攻坚,以更实的落点推动改革创新

建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始终认真贯彻中央、省委、南平市委改革部署,积极融入南平“3+4+5”重点产业集群和“五个一”生态产业体系,举全市之力“做靓一座城、做强一根竹、做大一瓶酒、做优一片叶、做好物流一张网”,以改革创新之力推动建瓯绿色高质量发展超越。要以昂扬的斗志抓好项目建设。深入开展重大项目、“一把手”招商、征地拆迁三大攻坚行动,深化“4+12”专班推进机制和“三化运作、挂图作战、四单管理”闭环落实机制,围绕“两新一重”,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谋划实施一批有利于补链强链延链、优化发展环境、补齐民生短板、推动绿色发展的大项目好项目。要以创新的方式驱动改革发展。聚焦绿色产业发展,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鼓励领军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支持上睿竹工机械、大庄竹业新型材研发,打造竹木行业产学研一体化平台。完善与主导产业发展相配套的科技服务机制,建立以企业为主体的人才奖补政策体系,集聚一批“高精尖缺”科技领军人才和创新团队。要以优质的服务创一流营商环境。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促进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行政审批窗口“应入尽入”,杜绝“体外循环”。用好“掌上南平”“e政务”服务平台,推进高频服务事项“一网通办”,打造“便利建瓯”。

三、挖掘特色,融入大局,以更大的力度打造理学名城

建瓯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以朱子文化、北苑贡茶文化等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源远流长。建瓯市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两个结合”和“双创”战略,汲取厚重历史文化的精髓,锚定“千年建州·理学名城”发展定位,以产城融合为引领,统筹推进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和文物保护事业共荣共盛,引领打造独具魅力的文化名城。加快环溪精舍、朱子家祠等一批理学文化建筑的保护、修复、复建力度,推进“朱子理学特色文化街区”项目建设,建设宋明理学研究中心,深化拓展朱子文化“保护、学术、传播、教化、交流”五项工程,全力打造建瓯朱子文化品牌。以打造中华茶文化圣地为目标,从遗址活化、讲好历史、振兴茶业、茶旅融合、对外交流等方面,着手实施“1+5”北苑复兴行动计划,发挥北苑文化优势,讲好北苑历史文化故事。围绕全域生态旅游,创新“+旅游”新业态,谋划建设酒博馆,推进北苑御焙遗址省级考古公园等项目建设,实施“建州美食”产业发展三年行动,积极开发酒旅、茶旅、食旅产品,打造特色文化旅游路线,推动酒旅、茶旅、食旅融合发展。

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建瓯市将坚持“建”字当头,围绕“千年建州·理学名城”城市品牌打造,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坚定的信念,锐意进取,开拓创新,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中共建瓯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