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举办《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主题宣传活动
文明风7月25日讯 志愿服务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颁布实施是进一步激发志愿服务的社会参与热情,7月25日上午,尤溪县在中心广场举办以“学习《条例》见行动 志愿服务展风采”为主题的《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
本次活动,由县委文明办、县民政局主办,县委办、检察院、司法局、自然资源局、文旅局、发改局、林业局、应急局、经济开发区、团县委、县残联、县社科联、供销社等各级文明单位志愿服务团队参与;通过展板,发放宣传单、宣传手册等形式现场宣传《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展示志愿服务发展新成果,号召更多市民投身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来。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活动发放各类宣传单、手册3000多份。
市民了解《条例》
据悉,7月20日,尤溪县民政局组织开展《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志愿者培训交流活动,参加活动的志愿者就针对在志愿服务过程中心得进行了交流、讨论;组织者还邀请医疗志愿者对参加活动的25名志愿者如何开展重瘫患者的康复、老年人的护理服务进行了培训。活动后,志愿者们一起去看望国德老年公寓的集中供养老年人,了解他们的日常起居、闲话家常,给老人们带去陪伴与欢乐。
据了解,尤溪县依托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福建省志愿服务条例》实施一周年宣传活动,宣传和普及该条例知识,使广大干部群众、志愿者和志愿服务组织了解和掌握该条例的内容,全县志愿服务活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常态化。志愿者们在宣传《条例》的同时还广泛开展“送清凉、送政策、送健康、送法律、送文化”等关爱行动,在文明城市创建、环境保护、乡村振兴、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服务,践行了“大爱三明 尤福同享”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新品牌,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尤溪县委文明办 宋春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