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巡讲活动走进武夷山。周威豪摄
文明风7月14日讯 7月13日下午,《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培训会在武夷山市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大讲堂举行,南平市委党校哲学经济学教研室主任、副教授陈芳萍同志现场进行《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讲,48家全国、省级、南平级文明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了此次培训,武夷山市委文明办副主任上官健华主持会议。
陈芳萍教授从条例设立的意义和内容两方面切入,强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仅是物质文明的高度发展,也是精神文明的高度发展。出台《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社会文明程度,建设文明美好新南平的现实需要。
宣讲会上,陈芳萍教授着重对条例规范与倡导的文明行为做了重点讲解,将文明行为分成基本性文明行为和倡导性文明行为,要求市民应该遵守基本性文明行为,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倡导性文明行为。同时还对条例促进与保障,法律责任,附则的内容做了讲解。
此次宣传培训会的召开,深化了各单位对南平市文明行为条例的理解,强化了对条例的认同感,提高市民的素质素养,为武夷山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营造良好的氛围。(中共武夷山市委文明办供稿 周浩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