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6月24日讯 近日,《中共石狮市委 石狮市人民政府关于命名2019—2021年度石狮市文明村、文明单位、文明社区等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印发。
《决定》命名石狮市灵秀镇钞坑村等48个村为“2019—2021年度石狮市文明村”,命名石狮市发展和改革局等86个单位(机关企事业单位、非公组织单位)为“2019—2021年度石狮市文明单位”,命名石狮市凤里街道东村社区等11个社区为“2019—2021年度石狮市文明社区”,命名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石狮市人民武装部等5对共建单位为“2019—2021年度石狮市军民共建精神文明先进单位”,命名石狮市第八中学等52所学校为“2019—2021年度石狮市文明校园”,命名蔡炳煌家庭等50户家庭为“2019—2021年度石狮市文明家庭”。
市委、市政府号召,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典型为榜样,不断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着力提高人民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全面建设现代化商贸之都、推进石狮高质量发展超越作出更大贡献。(石狮市委文明办王玮琨 石狮日报记者吴汉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