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在联合国第一次人类环境会议召开50周年之际,中国将“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为今年环境日的主题。(6月5日《人民日报》)
生态环境是人类健康生存的根基,也是人类走向未来的依托。人类文明发展史更是告诉我们,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从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四梁八柱”逐步完善,到绿色发展理念融入生产生活,生态文明建设从认识到实践发生了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同时,各地区各部门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大气、水、土壤污染等突出问题为重点,通过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逐步实现了天蓝、山绿、水清的目标,人民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然而,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我国虽是第二大世界经济体,但还是一个发展中国家,生态环境质量还不够高,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尤其我国已作出“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的“双碳”目标承诺,是一项极具挑战的系统工程,涵盖经济社会众多领域,涉及政府、企业、公众等多个层面。这也昭示着“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没有旁观者,我们每个人都应成为实践者、推动者。
提升公众“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意识。生态道德驱动着人们的生态意识和行为的自觉性、自律性与责任感。当前及今后一段时间,要继续加强生态文明宣传和教育,让“共建清洁美丽世界”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并最终外化为全社会的共同行为,使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形成良性互动。同时,通过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既引导社会公众,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带头牢固树立生态文明意识,深刻认识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之间的辩证关系,增强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又可以使人们自觉地承担保护生态环境的责任和义务,同一切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作斗争。从关注、节约到绿色消费、低碳出行,从垃圾分类、环保实践到监督举报、生态倡导等,始终坚持以知促行、知行合一,真正做到“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
健全国家“共建清洁美丽世界”制度。从“盼温饱”到“盼环保”,从“求生存”到“求生态”,随着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顺利完成,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要求和标准也越来越高,我国更应当选择一种新的经济增长模式,将经济增长与生态环境保护结合起来,在生态环境可承载范围之内发展。这就需要各地在落实生态保护法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共建清洁美丽世界”激励制度,加快构建“全民共治”环境保护格局,将全国的统一性要求与各地创新性举措有机结合起来,不断增强公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实践效能。
持续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建清洁美丽世界”。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面对严峻复杂的国内外形势和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稳定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统筹推进碳达峰碳中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高效利用和绿色低碳发展的基础之上,多干保护自然、修复生态的实事,多做治山理水、显山露水的好事,持续、有效推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形成社会协同效应,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格局,开创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新时代。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相信只要我们始终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增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以实际行动做“共建清洁美丽世界”的实践者、推动者,就一定能建成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的美丽中国。(安溪文明网 刘纯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