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现场 马悦 摄
文明风5月16日讯(通讯员 谢楚)日前,南平市委宣传部、市委文明办、市人大法工委联合召开《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工作座谈会,市直相关单位分管领导等19人参会。
各参会单位就《南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所涉及的相应条款提出初步宣传贯彻意见,并对市创城办向市民征集出的十大不文明行为提出治理方案。
会议指出,《条例》由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并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自2022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南平市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在南平市精神文明建设法治化进程中具有里程碑意义。
会议强调,要加强学习宣传,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及新科技手段,大张旗鼓宣传《条例》,倡导文明行为,要建立宣传曝光平台,宣传文明行为先进典型,深度曝光不文明行为,营造贯彻实施的浓厚氛围。要强化组织实施,细化分工,开展部门联动,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研究制定与《办法》相配套的制度措施,推动《条例》落地见效。要强化治理监督,相关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条例》的执法责任,强化执法人员培训,细化执法标准,明确执法程序,充分做好《条例》实施前各项准备。要在开始实施的关键时期,坚决治理各种不文明行为,促进城市文明水平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提升,为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打下坚实基础。(南平市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