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风文明是乡村振兴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要着力繁荣乡村文化,培育乡风文明,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宣传农村道德榜样与先进典型,积极推进农村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推进诚信建设,全面推动形成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通过“以乡村文化、文明创建、乡村治理、健全机制”为四大抓手,厚植乡风文明助力乡村振兴。
以乡村文化建设为抓手,拓展乡风文明内涵。文化建设是乡风文明的重要内容,也是乡风文明的主要载体。一方面要坚持以文化人,激活农村文化市场活力,注重传承发展提升乡村优秀传统文化,深入挖掘其中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充分发挥其在凝聚人心、教化群众、淳化民风中的重要作用,保护好文物古迹、传统村落、历史建筑、农业遗迹等,优化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充分吸收好家风、好民俗等文化精华,打造独具乡村特色的历史文化体系。另一方面注重创新、着力创造,以新的内容、新的形式、新的手段、新的途径,加大文化阵地建设的力度,加强文化队伍的培育,广泛开展积极健康的文化活动,让乡村文化遍地开花,使农村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不断发展巩固乡村文化新生态。
以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助力乡风文明实效。发挥文明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引领作用,遵循全面推进、重点打造的原则,以点带面,从线到片,整体提高创建水平。一方面结合开展文明村镇、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旗帜鲜明地反对各种不良风气和陈规陋习,推进农村移风易俗,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行为,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引导形成积极向上的社会风气。另一方面大兴从善之风、尚文之风、崇美之风,切实让文明创建发挥铸魂塑形赋能的强大力量和功能,实现既有家家“仓廪实衣食足”,又有人人“知礼节明荣辱”,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以创新乡村治理为抓手,保障乡风文明推进。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基础。推进自治、法治与德治“三治”融合。自治是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自发性与主动性的体现,要坚持自治为基础,完善自治管理流程、相关配套制度及村规民约等自治规章,积极引导并鼓励村民的自治实践。法治是乡村治理的法律保障,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加强乡村法治宣传与法治教育,提升村民法治意识,搭建乡村法律服务平台。德治是乡村治理的道德后盾,传承弘扬中华传统美德,深入挖掘乡村蕴含的道德规范,强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导村民群众向上向善、孝老爱亲、重义守信、勤俭持家,不断提升道德情操与综合素养,形成见贤思齐、崇尚道德的良好氛围。
以健全工作机制为抓手,共推乡风文明提升。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干部在树立新风、志愿服务中的示范作用,使乡风文明具体化、实在化。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正确地教育群众、发动群众,引导更多群众在思想道德建设和文明创建中当好主角,共建美好家园、共享美好生活。发挥部门的协同作用,围绕推动乡风文明建设加强交流学习,互帮共促,把乡风文明建设贯穿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各个方面,合力构建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不断推动乡风民风美起来、人居环境美起来、文化生活美起来。(大田县委文明办 高上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