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5”是国际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这一天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一个特殊的节日。伴随着法治建设的快速发展,公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不断增强,消费领域的投诉举报、矛盾纠纷也与日俱增。我们需要的不再只是“3.15”一天,而是天天“3.15”。换言之,我们期待“3.15”不再成为新闻热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随时都能得到有效有力的保障。
天天“3.15”,有关部门要积极作为。行政主管部门要真正把消费者的利益放在第一位,积极普及维权知识,向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要加强日常巡查管理,妥善处理消费者投诉,加大对典型案例的处罚与宣传,有效提高市场主体遵纪守法的意识,防患于未然。要保持消费维权通道畅通,降低维权成本,提升维权效率,确实保护消费者权益。“3.15”只有一天,打击不法、不良的行为,却是任重道远的每一天。
天天“3.15”,市场主体要遵纪守法。商品和服务的提供者要依法依规提供消费服务。一些不良营销手段和诱导消费行为丧失的不仅是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甚至会触犯到法律的底线。市场主体要学法、懂法、守法,以优质资源、优质产品、优质服务取信于消费者,才能在市场竞争中取胜,勇产潮头,立于不败之地。投机钻营、罔顾法律、不讲诚信、缺斤短两等不良行为,虽得一时之利,但终将被消费者遗弃,得不偿失!
天天“3.15”,消费者要勇于维权。作为消费者要积极学法、自觉守法、主动用法,了解相关规定,掌握维权途径,辨别侵权行为,在消费过程中更好地保护自己。一旦遭遇侵权,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此外,要多学习防诈防骗知识,时刻牢记“天下没有白吃的午餐、没有白掉的馅饼”,绷紧保护自身利益的一根弦,不为小利小益所蒙蔽。
期待天天“3.15”,更期待有一天我们不再过“3.15”这个特殊的节日。人人诚信,规范经营,童叟无欺,公平有序,每一天都是“3.15”!(漳州文明网 漳州市房产交易中心 林鹏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