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既包括人才、产业、组织等多要素的全面推进,也离不开乡村有效治理。推进乡村有效治理是巩固党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农业兴旺、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客观需要,更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基石,构建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任务。新时代要全面实施和完善“自治、法治、德治”治理体系建设,让“三治”融合成为乡村治理有效途径。
激发自治内生动力,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农村是乡村治理的主体,也是乡村振兴的依托力量。一方面让群众自发参与乡村治理,增强自治能力,通过到村组、院落召开屋场会等方式,广泛调动群众参与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全方位鼓励和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政策制定、活动实施、进程监督和成果分享,做到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另一方面做好农村政策学习宣传,通过设置村民议事会,从宣传发动到政策讲解,从发现问题到解决问题全过程,树立乡村管理的主人翁意识,解决农村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从而推动乡村振兴战略有序开展。尊重并充分发挥农民的首创精神,把为了农民与依靠农民两者有机紧密结合起来,发展乡村产业,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全面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加强法治保障措施,维护平安建设重要抓手。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制度是约束行为规范的重要方面,法治是维护农村治安的重要手段,也是构建平安社会的主要抓手,直接关系到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一方面普及法律知识,向村民以案释法,提高村民知法守法遵法的法律素养,最终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浓厚氛围。另一方面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创建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严肃整治“村霸”和宗教黑恶势力;要做好农村地区各类法律人才的培养工作,建立健全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机制,开辟普法宣传的新路径。
坚持德治基础原则,涵养崇德向上文明乡风。德治也是凝聚乡村发展的道德源泉,德治的根本在于公共精神的培育。一方面充分挖掘和继承具有特色的传统文化和民俗文化内涵,积极开展乡风文明评比活动,开展“传承好家风家训家规”活动,以身边人、身边事等鲜活事例,大力开展《新时代公民道德实施纲要》,营造新时代社会文明新风尚。另一方面进一步在广大农村培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持续推进社会主义农村精神文明建设,通过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开展,注重以文化人,以文养德,充分发挥乡贤道德感召力量,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不断涵养守望相助,崇德向善的文明乡风。(大田县委文明办 高上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