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侯客运中心。闽侯县委文明办供图
文明风1月4日讯(通讯员陈燕)2021年12月24日,闽侯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闽侯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县人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会上审议通过,正式实施。闽侯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县人大常委会出台《决定》,进一步坚定闽侯创城的必胜信心,号召全县人民共建共享。
根植历史
重塑八闽首邑精神
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的底蕴和灵魂。闽侯,素有“八闽首邑”之称,昙石山遗址更是闽族文明的发祥地。从新石器时代的泥质灰塔式壶到新闽侯人参与神舟飞天工程,从南北朝的独木舟到现在的龙舟竞渡,无不承载着“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精神,蕴含着深厚的历史文脉和人文积淀。
据《闽侯进士录》记载,闽侯县共孕育了进士2656名,其中状元、榜眼、探花23人。新中国成立以来,闽侯县先后走出了17位院士,实现了从“科举之城”到“院士之乡”的华丽转身,可谓是群星璀璨,江山代有才人出。
近现代,民族英雄林则徐、启蒙思想家严复、报界先驱林白水、工人运动先驱“二七”烈士林祥谦、化学家侯德榜等民族脊梁用实际行动将闽侯精神融入骨子里,用满腔热血诠释了首邑精神。在五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勤劳勇敢的闽侯人民不仅创造了辉煌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而且形成了具有鲜明特色的伟大精神。
《决定》指出,这种植根于历史、源于实践的精神就是首邑精神。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就必须重塑首邑精神,充分发挥首邑精神凝心聚力的作用,在全县上下形成“奋勇当先,首邑有我”的行动自觉。
惠民利民
全面掀起创城热潮
日前,位于县城荆溪大道的闽侯客运中心,目前已投入使用。客运中心将构建高速公路、高铁、国省干道三位一体的便捷交通路网。“客运中心将为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一站式便捷换乘体验外,实现城区公交和城乡公交线网资源的融合共享,更有力地推动城乡一体化建设。”闽侯客运中心相关负责人说。
闽侯县把“创建为民、共建共享”作为创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文明创建与保障、改善民生相结合,把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增进民生福祉作为根本目标。坚持全民共建共管共享,以文明创建为抓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解难题、惠民生、办实事,重点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烦心事、揪心事,使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2021年,闽侯县财政民生支出82.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66%。完成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62项。新增城镇就业1.1万人。投用县进修校附属中学等10个教育项目,新增学位4800个。
率先垂范
争当创城实践者
自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以来,闽侯城市环境越来越美、公共设施越来越完善、市民素质越来越高、社区氛围越来越和谐,大家对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人翁”意识也不断增强。
《决定》号召,县人大及其常委会、各乡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要把创建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坚持监督与支持并重,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深入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一线,围绕县委提出的目标任务主动作为,组织人大代表定期开展视察活动,提出改进创建工作的意见、建议,督促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落实文明城市创建的各项工作。
同时,各级人大代表及人大工作者要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充分发挥代表来之于民、植根于选区的优势,积极参与、带头宣传和主动落实文明城市创建各项工作,主动亮身份、当先锋、作表率,认真履职尽责,积极建言献策,展示为民履职良好形象,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作出应有贡献。(闽侯县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