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2月28日讯 12月24日,闽侯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闭幕,《闽侯县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动员全县人民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会上审议通过,正式“落地”。
在创城道路上,闽侯县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推动县人大出台《决定》,进一步坚定闽侯创城的必胜信心,号召全县人民共建共享。
位于青口家风家训乡贤文化馆内的林白水展区。郭城 摄
重塑首邑精神
保护传统文化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议》提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突出优势,必须结合新的时代条件传承和弘扬好。”创城,闽侯的眼光没有局限在城市“颜值”的改观,也关注到城市精神内核的塑造。
闽侯历史底蕴深厚,素有“八闽首邑”之称。
5000年前,福建古文化和海洋文化从闽侯绵延。一直以来,在这片古老的土地上,文明从未断流,奋斗生生不息。从新石器时代的泥质灰塔式壶到新闽侯人参与神舟飞天工程,从南北朝的独木舟到现在的龙舟竞渡,无不承载着闽侯人“团结拼搏、奋勇争先”的首邑精神。
闽侯人才辈出。
据《闽侯进士录》记载,这片沃土共培育进士2656名,其中状元、榜眼、探花23人。新中国成立以来,闽侯先后走出17位院士,实现了从“科举之城”到“院士之乡”的华丽转身。
近现代史上许多响当当的人物也来自闽侯:民族英雄林则徐、启蒙思想家严复、报界先驱林白水、工人运动领袖林祥谦、化学家侯德榜等闽侯优秀儿女用满腔热血生动诠释了首邑精神。
为闽侯创城寻“根”。
《决定》提出,重塑首邑精神,深入挖掘昙石山文化、闽都文化、红色血脉等文化品牌新内涵,加强闽侯喜娘习俗、传统竹编工艺、木雕制作技艺等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提升滨江新城文化底蕴,塑造文明闽侯新形象。
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增强了百姓生活的幸福感。毛文艳 摄
坚持创城为民
着力补齐短板
徜徉在闽侯甘蔗街道,日趋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富有文化气息的街头巷尾,秩序井然的往来车流……点点滴滴的变化都会告诉你,创建文明城市提升了市容市貌和百姓精神面貌,增强了百姓的幸福感与获得感。
城市中“斑秃”的绿地变身“口袋公园”、安平浦流域综合整治项目完工……2021年,闽侯县财政民生支出82.1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82.66%。
▪完成省市县为民办实事项目62项
▪出色完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任务
▪县进修校附属中学等10个教育项目启用,新增学位4800个
▪实施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
改善民生是创建文明城市的重要一环,让八闽首邑始终充满民生温度。
《决定》提出,统筹好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布局,补齐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短板。聚焦城市管理优服务,推进精细化管理,抓好卫生环境“治脏”、交通秩序“治乱”、公共服务“治差”,提升城市品质。以文明创建为抓手,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抓起,使争创文明城市工作真正成为“民心工程”。
文明志愿者在街头进行交通劝导。吴梓航 摄
发动全民参与
建立长效机制
“您好!请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这边是人行道,请往这边走。”……每天早晚交通高峰期,闽侯城区各路口都有身穿红马甲的交通劝导员引导群众遵守交通规则、争做文明闽侯人。闽侯创建文明城市的过程,处处体现了全民参与的力量。
为“点燃”全民参与创城的热情,《决定》提出,对文明单位、文明家庭、道德模范、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大力开展宣传活动,激发全社会的创建热情;对不文明行为加强舆论监督,按规定予以曝光,各责任单位对曝光的问题实行“零容忍”、整改“不过夜”,形成共谋、共建、共管、共评、共享的强大合力。
8月25日起,闽侯县启动县处级领导夜巡,每晚由一名县处级领导带领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对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展开巡查,成为闽侯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一大亮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立即发送到“创城专项整治”微信群,对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做到立整立改;对一些“老大难”问题,由责任单位专题报县分管领导研究解决。
结合实际,闽侯县进一步修改完善《志愿服务激励机制暂行办法》,对志愿者、民间志愿服务队、网格员等群体进行考核,评定等级,给予不同等级的奖励措施,助力创城。
好习惯需要长效机制“固定”。
《决定》提出,构建多层次督查格局,持之以恒开展“夜巡查、月督查、季测评”活动,通过点评、通报、“红黄牌”、效能问责等方式,坚持落小落细落实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驰而不息解决好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兑现奖惩问责制度的同时,号召全县人民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人人都是创建主体,个个都是文明形象,争当文明创建的宣传者、践行者、监督者,为全力打造新时代现代化滨江新城作出新的更大贡献。(闽侯县委文明办 福州日报 谭湘竹 通讯员 陈建鋆 张存金 苏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