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做好城市工作和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市民是城市建设、城市发展的主体,要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城市为人民,让城市成为人们追求更加美好生活的有力依托。”
一个城市之所以能冠以“文明城市”应该是内外兼修。既要重视城市硬件如市政公共设施、生态环保、社会保障等外在形象提升,更需重视市民思想道德素质和文明修养等综合素质内涵的提升,两者是构成文明城市不可或缺的条件。一个城市拥有美丽的外在形象固然重要,但若缺少文明的内涵,就是一座没有底蕴和生机的城市。文明城市内涵需要时间沉淀,不是一朝一夕能够形成,只有融入了市民血液中的文明和养成文明习惯的行为,才会盛开永不衰败的文明之花。城市文明根在于民。
培育文明市民,文明城市重“里子”。人民群众既是文明城市的享受者,也是文明城市的创造者与组成者,每一位市民的文明点滴都是城市的名片,她将一座城市的“气质”展露无遗,市民的价值观与文明行为是一个城市的“软实力”,因此把文明理念融入日常生活,使文明实践“日用而不觉”至关重要。对公共秩序和规则的维护与遵守,是人民群众对社会公德的有力诠释;对社会责任与个人梦想的践行与担当,是人民群众以职业道德为制度准绳,凝聚力量、砥砺操守的坚实根基;对家风传承和文明风尚的身体力行、言传身教,是人民群众对家庭美德薪火相传的美好希冀;对立德修身和自我完善的要求与主张 ,是市民对个人品德的“务本”之行。
锤炼文明作风,文明城市夯“底子”。清朗政风促进良好社风,党员干部的一举一动、一言一行不仅代表着党的形象,也在时时刻刻向人民群众展风采、彰文明。党员干部应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用自己的模范言行为群众树标杆,营造风清气正的文明生态于润物无声中,为城市“软实力”打好基底。同时,在创城工作中,更要以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为切入点,以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为抓手,守初心践使命。
完善长效机制,文明城市要“面子”。创建文明城市是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美好愿望,也是城市建设、管理水平的集中体现,而整洁、安全、干净、有序的公共环境则是文明城市最直观的“成果展示”,只有常态抓,不懈抓,才能不断巩固提升公共环境的“颜值”。只有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文明创建工作深入人心,推动文明创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今年漳州市正在奋力争创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全市上下正齐联动,全力以赴做好创城工作,83万漳州志愿红4722个志愿服务团体活跃在大街小巷,开展爱心进社区扶贫助残、垃圾分类、节能减排、交通劝导、学雷锋树新风、新时期实践活动宣讲等富有时代气息的活动,传播着文明新风尚。走在漳州市区街头,不难发现这样的变化:驾驶员自觉将车停在停车位,乱停乱放的现象少了;车辆按照路牌指示有序行驶,争道抢行、随意掉头的现象少了;行人和车辆各行其道,闯红灯、乱穿马路的现象少了、骑手变旗手……你时刻能感受到这个城市的善意,徜徉于水仙之乡,你一定会被这儿干净舒适的环境所陶醉;被漳州人文明的行为、动人的事迹、美德的力量所吸引。漳州通过内外兼修,将文明内化为城市发展的基因,具化为每个市民的行动,让城市更具魅力,文明内涵更加丰盈。
文明是一种习惯,更是一种追求与力量,它点亮人们心中的灯,折射出包容、友爱之光,照亮城市的每个角落,使每个人的和谐、温暖成为城市最明亮的风景,城市文明根在于民,文明城市建设,你我皆为景中人。(漳州市市政工程中心 沈培炫、高伯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