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小品引人注目 陈秋霞 摄
文明风11月29日讯(通讯员陈秋霞 黄文斌)公益广告是文明城市形象建立与推广的重要力量,是推动精神文明建设、构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载体。随着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不断推进,闽侯县各公共场所都穿上了独具特色的文化“新衣”。它们于无声处传递着文明,为创城工作增光添彩。
“八闽首邑文明同行 争创全国文明城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做文明守礼闽侯人”“争创全国文明城市 共建和谐宜居家园”......
11月23日,记者于县城各大路口看到,各式各样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小品与文明标语引人注目,在扮靓街头的同时,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往来群众的价值观和道德观,引导群众向上向善,共创全国文明城市。
“每天送孩子去幼儿园的路上都会看到很多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景观小品和文明标语,在等红绿灯的时候我就会给孩子讲解,现在孩子也慢慢懂得了文明交通、文明生活,甚至连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会背了。”市民张女士肯定了现在良好的文明宣传氛围对孩子教育带来的积极意义。
记者了解到,自创城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高度重视公益广告宣传。公益广告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外,还涵盖传承中华传统美德、“文明健康 有你有我”“讲文明 树新风”、闽侯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等内容。
公益广告覆盖广场、街道、公园、学校、公交站点、工地围挡等各公共场所,各大LED液晶显示屏也滚动播放公益广告、创城宣传标语,形成多角度、全方位、常态化的宣传格局,实现了公益广告的宣传全覆盖,激励全民关心创城、支持创城、参与创城。
“现在街头巷尾都能见到创城的公益广告,创城氛围很浓,我们参与创城的积极性也被调动了起来。创城需要所有闽侯人的共同努力,我会严格遵守文明行为规范,为创城贡献自己的一份力。” 市民林先生说。
此外,为引导企业、商户提高诚信守法意识,构建诚信经营环境,闽侯县还于县城万家广场的“诚信经营示范街区”投放诚信经营公益广告,积极推动社会诚信建设,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闽侯文明办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