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首页 > 地方巡礼 > 莆田 > 涵江区
​涵江区:创建文明城市 践行文明礼仪
http://wmf.fjsen.com 2021-11-04 15:28:33 林颖 吴一琳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兰楚文

文明风11月4日讯(通讯员 林颖 吴一琳)“良言一句三冬暖,我们要弘扬人文精神,体现人文关怀,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院工作务实、规范、文明和公正。”近日,一场围绕规范文明用语的座谈会在涵江区人民法院召开。区法院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干警代表共20余人参加座谈,区委宣传部副部长、区文明办主任林家声应邀参会。

“广泛推行使用文明用语有利于提高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有利于树立良好的机关形象,彻底扭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我们要积极行动起来,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现在做起,倡导文明用语,争做文明创建的引领者、践行者、推动者”……

座谈会上,与会人员针对涵江区人民法院《工作人员文明用语规范及忌用语手册》踊跃发表意见,一致表示将自觉使用规范的文明用语,争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与推动者。会议还就下一步如何推行文明用语进行讨论,研究拟定通过持续组织专题学习、专门培训、座谈交流、定期督察、随机抽查等方式,确保将文明用语规范工作落到实处,让文明用语蔚然成风。

据悉,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各级各类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文明素质,培育文明新风尚,近年来,涵江区委文明办始终坚持将推行文明行为规范作为打造“文明涵城”的有力抓手,积极发动全区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围绕“推行文明规范、践行文明条例”开展系列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经常性组织各级各类文明单位开展文明交通、文明餐桌等系列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推动学习、贯彻、实践文明行为规范行动走深走实,进一步营造文明有礼的良好氛围,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涵江区委文明办)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主办
东南网承办
文明风网 版权所有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闽新备 20060504号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