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未成年人保护法》于今年6月1日正式实施,条文已从72条增加到了132条,从原来的“四大保护”发展为如今的“六大保护”,进一步织密了未成年人保护的法网,让未成年人得到国家法律更周全的保护。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关爱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们应积极营造有利于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关爱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至关重要。
家庭教育是一切教育的基础,具有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所不能代替的作用。父母是孩子的首任老师,更是孩子的一面镜子,父母的管教方式、道德品质、文化修养、生活习气,都会对未成年人产生深远影响。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家长的过度宠溺或过度专制,过度保护或过度放任……让孩子一路成长一路受伤的仍然不在少数。因此,为了孩子的健康成长,家长应自觉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用正确的思想、高尚的人格、良好的言行为孩子做出表率,树立良好家风,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家庭,创造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家庭环境。
关爱未成年人,学校教育任重道远。
学校是未成年人成长的摇篮,在未成年人的成长中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学校应努力办好家长学校,加强家校联系,帮助家长提高自身素质和家教水平,共同助力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加强爱国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培育学生正确的三观和健全的人格;鼓励学生参加校园活动、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对学生进行道德培育和行动引领。
可是,目前学校教育普遍存在重智育轻德育的倾向,过分重视成绩却忽视心理健康教育,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学习压力过大,厌学现象日益严重......因此,学校应努力提升教师的综合素养,积极构建魅力课堂,更人性化、艺术化地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切实做好控辍保学工作,让孩子热爱学校、热爱老师、热爱学习,而不是被迫学习或过早辍学。
关爱未成年人,需要社会的共同参与。
社会各界应立足儿童成长发展需求,聚焦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凝心聚力为儿童办实事办好事,在全社会营造共同关爱未成年人的良好氛围,积极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落实助学金政策;开展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和特色活动;深入村居讲解未保法、儿童福利政策;邀请心理专家举办心理讲座等关爱未成年人帮扶和志愿服务活动。
关爱未成年人成长,就是关注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家庭、学校、社会要形成合力,用心关爱、细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培养合格的社会主义接班人,真正实现“少年强则中国强,少年兴则国兴”的美好愿景。(福建省漳浦第三中学 张珠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