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必行,行必果”,简单的六个字,分量却重如千钧。严惩失信行为,是更好建设法治社会,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优化当前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国为打击失信行为,切实为群众解决失信“执行难”的问题,让“老赖”无可遁形,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政策,但是失信人员绞尽脑汁钻空子的行为仍然存在。所以诚信制度当如电脑防火墙一般与时俱进、不断升级,才能不被攻破。
诚信是不取他人院外之梨的“我心有主”。然而,加盖公章的志愿者时长公益证书,在网上明码标价出售,为学生履历添彩,为其谋取利益和评定奖学金加分。“黄牛”苦寻出行购票、检票漏洞,为被执行“限高”的失信人员“保驾护航”。可以说,大学生履历造假、“黄牛”“老赖”规避“限高令”,是对当前诚信制度赤裸裸的挑衅,其负面影响不容小觑。所以当前的诚信制度篱笆应该筑的更牢。
把握诚信建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在国家颁布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中提及,要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社会氛围。要让诚信之花遍布城市的每个角落。对此,各方应该积极主动作为,各类学校应定时定期召开主题讲座、观看法治视频,把守信行为纳入学生日常的考核评价之中,评选校园“诚信之星”等,让学生增强荣誉感的同时主动担当作为。各类企事业单位,应该转变经营观念,定期学习行业制度规定和国家政策法规,并加强内部约束,智慧化进行员工管理,把失信守信行为纳入绩效考核之中。长此以往,相信社会各界人员定能化被动为主动,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完善惩戒制度,让失信行为无处遁形。公然出售公益证书、“老赖”出行畅通无阻均反映出了当前制度下对于失信行为的惩戒范围不够全面、对于失信人员的管控力度不足。所以应该将法制篱笆筑的更牢。一方面,要拓宽人员失信行为认定范围,把例如出售公益证书、出售学历证件、为“老赖”提供便利的“黄牛”等不守信之人纳入处罚范围。以强制处罚倒逼各界人士诚实守信。另一方面,要加强部门合力,惩戒失信行为是系统工程,在法律文书执行后,交通运输部门、法院、公安应多方合力,实现信息共享。加强对于出行人员的监管,逐渐把“一证”乘车转变为海陆空人脸识别全覆盖乘车。并对于出行人员进行身份信息抽检,真的做到最严“限高令”。
诚信建设是高质量发展的地基。惟诚可以破天下之伪,惟实可以破天下只虚。十四五时期要继续往前走,亦是离不开诚信建设。抓牢制度底线,让守信者享受制度红利,让失信者处处受限,让守信成为价值追求和行为准则。(沙县文明办、沙县区税务局 余瑷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