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牌仪式现场 云霄县委文明办、云霄县融媒体中心供图
文明风9月15日讯 9月14日下午,云霄县在县人民法院举行全国文明单位授牌仪式,县委书记蓝良木出席活动,并为云霄县人民法院颁授“全国文明单位”牌匾。县委副书记方毅强,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徐玮琳等参加授牌仪式,县法院院长柯秀娟主持。
授牌仪式上,蓝良木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县法院获得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表示热烈祝贺,向多年来为云霄精神文明建设作出突出贡献的县法院全体干警表示衷心感谢和亲切慰问。
蓝良木指出,当前,云霄县被中央文明委列为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县法院获得全国文明单位荣誉,是全县的一件大喜事,对各乡镇、各部门文明创建工作具有重要借鉴意义。
蓝良木要求:一是文明创建要有新高度。县法院要重整行装再出发,巩固好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对标对表创建新目标新要求,不断深化创建内涵、完善创建机制、拓展创建载体,扎实推进新一届文明创建各项工作;二是服务大局要有新贡献。县法院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再学习、再调研、再落实”活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主动服务县域大局,积极融入文明创建、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三是队伍建设要有新形象。县法院要延续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要求,严格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部署要求,将文明创建融入法院队伍管理,全面激发干事创业热情,不断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要切实维护好“全国文明单位”这份荣誉,善于总结文明创建过程中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助力云霄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再掀新高潮,全县精神文明建设实现新跨越。
近年来,云霄县注重打造创建品牌,以典型引领带动更多的单位、村镇参与到文明创建工作中来。创建活动中,涌现出了云霄县人民法院、陈岱镇礁美村等一批创建典型,他们注重把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有机结合,各自凸显创建特色,创建成效斐然。目前,云霄县共有全国文明单位1个、全国文明村镇1个;省级各类文明单位25个;市级各类文明单位72个;县级各类文明单位212个。同时,于2021年5月,云霄县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2021-2023年创建周期全国文明城市县级提名城市。(云霄县委文明办 云霄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