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9月8日讯(通讯员 陈翔)近日,为巩固提升我区文明城市创建成果,长乐区创建办决定在全区开展“文明长乐·共建共享”专项行动。据悉,此次专项行动从2021年9月1日开始,为期1个月,重点开展以下六类专项行动:
一是文明交通我先行专项行动,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校园和各乡镇(街道)广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工作,引导干部群众自觉维护良好交通秩序;
二是服务社区当表率专项行动,各级文明单位每周至少一次与共建村(社区),开展文明宣传、垃圾分类、养老助老、移风易俗等各类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
三是党员先锋助创城专项行动,各区直党(工)委、系统党委党员志愿者每周开展文明宣传、规范两车停放、“门前三包”劝导等志愿服务活动;
四是市场秩序大整治专项行动,大力整治农贸市场及周边占道经营、乱涂乱贴、乱停乱放、无照经营、熟食未加盖、垃圾桶满溢等问题,保持市场环境干净整洁;
五是城乡环境大提升专项行动,严肃整治乱搭乱建、流动摊点、店外经营、飞线充电、不文明养犬等违规行为,规整空中缆线,加大城乡环境清理力度;
六是交通秩序大整顿专项行动。全面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车辆违规停放、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不文明行为的规范引导和处罚力度,引导群众自觉遵守交通秩序。
长乐区创建办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专项行动是我区推进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开展六大专项行动,持续优化城市生活品质,营造全民参与良好氛围,为福州创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贡献长乐力量。(长乐区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