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公安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等七部门联合发布《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5月25日起施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办法》旨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新业态健康有序发展,营造清朗网络空间。(4月25日人民网)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互联网直播营造行业这几年发展迅猛,给农副产品等增加了销路,推进网络新业态发展方面取得了较大的突破。但是,任何事情都有两面性,网络直播中存在的问题,也是阻挠互联网健康发展、影响网络空间清朗的大问题,如何给网络新业态发展“上规矩”,让网络直播行业更好“成方圆”,《办法》不啻是促使网络直播健康发展的规矩,还是推进网络事业长足发展的重要举措。
要让网络直播营销走在健康发展的大路上,离不开完善的管理监督机制。互联网直播中的一些乱象,与监督不力不无关系。尤其是在监督的“三角区”,这些乱象到底归谁来管、怎么管?一直是困扰互联网直播监管的大事。
《办法》出台,对管理部门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让监管互联网直播行业的问题有了“尚方宝剑”。《办法》提出,国家七部门建立健全线索移交、信息共享、会商研判、教育培训等工作机制,依据各自职责做好网络直播营销相关监督管理工作。各地各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加强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指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对严重违反法律法规的直播营销市场主体依法开展联合惩戒,让互联网直播旁逸斜出有了迅猛的挥斩利器,给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发展提供了保障。
互联网直播中的诚信问题、维权问题,也是阻碍互联网直播行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一些直播平台,以为自己是明星,直播带货名不副实;有些直播营销的平台,利用各种“注水”信息引人上“套”,等到消费者发现问题,他们直接选择“不理睬”;如此等等,让消费者很受伤。
《办法》强调,直播营销平台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提供必要的证据等支持。直播间运营者、直播营销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责任和义务,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正当理由拒绝消费者提出的合法合理要求。此项规定,无疑是给大家在网络直播上购物上了“保险”,让大家遇到直播营销的购物问题,不再揪心。
守住底线,讲好规矩,网络直播行业才能更健康发展。《办法》的执行,对于督促其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责任并重,为其履行主体责任提供了法律依据,同时也为建构健康的网络新业态提供了更大、更全、更有力保障。(晋安区文明办 李茂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