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现场
文明风3月19日讯(通讯员 宋春兰) 为了引导和促进公共文明行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今天上午,尤溪县在朱子文化园召开集中宣传《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暨文明创建提升活动,县政府副县长纪优梓出席活动并讲话,县委文明办主任姜校斌主持,各乡镇文明办主任、省市文明单位、城区中小学校志愿者代表,共230多人参加。
纪优梓指出:《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称条例)是三明市专门针对文明创建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各级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校园、文明社区要高度重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与当前正在开展的文明创建提升活动相结合,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把学习宣传《条例》融入到新时代文明实践、学雷锋志愿服务、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之中。县媒体中心和各乡镇各单位要强化宣传发动,营造人人学法、全民遵守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市民认真学习《条例》,从自身做起、从一言一行做起,践行文明、提升素质,为全面深化文明创建工作添砖加瓦,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社会文明程度。同时,县媒体中心要发挥平台和技术优势,强化公共文明行为宣传引导,秀文明、晒陋习,以案释法,促进市民对不文明行为的认识,促进文明习惯的养成。
本次活动还进行了志愿者代表宣读《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倡议书,并向参加活动的单位发放《三明市公共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相关宣传材料。
集中活动后,各单位的志愿者纷纷走上街头,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中共尤溪县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