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瞰安溪县城,景城合一。图源:安溪县委宣传部
幽幽蓝溪水穿城而过,市民广场人来人往,志愿服务驿站“亮相”街头,社区、公园公益广告跃然眼前,农贸市场井然有序……行走在茶乡安溪县城的大街小巷,一步一景,无不让人感受到文明城市带来的幸福感。
“交通便利了,绿地增多了,街道干净了,环境更舒适了。”提到对安溪的印象,市民和游客由衷地表示,经过多年的文明创建,安溪有了脱胎换骨的变化,文明之花已开遍这座城市的每个角落。
群策群力 构建创城工作“大格局”
在文明城市创建过程中,安溪县把精神文明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建立健全常态长效机制,推动文明创建步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良性轨道。
市民文明公约公益广告宣传。林杰 摄
在创建第六届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期间,安溪调整充实全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领导小组和8个工作小组力量,县委、县政府和县文明委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创建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对重大事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查,确保创建工作持续深化。各乡镇、县直各单位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形成全域覆盖、部门协作、城乡共建、齐抓共管的创建格局。
同时,出台《安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案》《安溪县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实施意见》《安溪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奖惩暂行办法》等文件,修订县文明委成员单位工作制度,实行“一季一通报、半年一督查、年终总考核”办法,并采取专项督查、重点督查等方式加大督导力度,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同时,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视察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推动创城工作落地落实。
如今,在全县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创城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先后荣获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全国科普示范县,以及第四届、第五届省级文明县城、双拥模范县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