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一应届生因为拒绝“996”,被申通快递辞退一事,在网络上引起了关注。该公司副总监曾要求下属9点以后下班,并表示这是为员工负责。小江由于拒绝无意义的加班,被告知因试用期不合格被辞退。(1月9日潇湘晨报)
上述事件是当下职场“996”引发冲突的一个典型事例,其背后是“996”的日渐常态化。近年来,类似情况出现过不少。之所以每每引发热议,就在于员工权益保护不到位、“加班文化”流行、大小周工作制等兴起。然而,“996”是一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工作制度,指的是早上9点上班、晚上9点下班,并且一周工作6天的工作制度。当过度加班在不少企业成为一种“文化”,并且有愈演愈烈的趋势时,我们是否应该反思,一方面,要求发挥工人阶级作为劳动文明主力军的作用,另一方面,其劳动之人格、权力、使命、健康,该由谁来保障?如何保障?得到保障了吗?
随着社会进步,“打工人”的法律意识也应水涨船高。与以往的“遮遮掩掩”不同,如今在职场招聘中,一些企业已将“996”摆在明处,列为招聘标准之一。对于刚毕业的学生来说,求职过程虽然艰辛,但也不意味着对于公司提出的无理要求必须一味忍让。对于不良企业,应毫不犹豫拿起法律武器争取自己的应有的权益,让这样无良心企业付出应有的代价。对于企业而言,有挑选劳动者的权利,但是,企业用工不能不讲“武德”,不能以让员工“以命换钱”的方式存续和发展。任何企业,唯有明确“时间”边界,维护员工正常权益,把员工的健康提上日程,才能寻求更加可持续地发展路径。
劳动者要对“996”说不,监管部门也应加强执法。从社会层面而论,过度加班违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难以为继,与劳动法治文明发展趋向也是相背离的。此次,人们的关注热议,既有对生命健康、生活品质的珍视,也有“不是在加班,就是在加班路上”的叹息,更有辛勤劳动与休息保障、加班奖酬等权利享有相匹配的现实期待。当我们在督促企业承担起社会责任,严格按照劳动法来制定公司规章纪律的同时,是否应该要求相关劳动监管部门负起责任,严格监管流程,加强行政执法,给劳动者维权以十足的“底气”。
诚然,崇尚劳动是社会进步的主旋律,必须深刻认识劳动作为社会主流核心价值的地位,不假。但,更因此要全面维护好劳动者的权益,充分发挥工人阶级作为劳动文明主力军的作用。维护好权益是对劳动最大的尊重,保障劳动者权益才是社会文明之真。(鼓楼区委文明办 宴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