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福建却发生一件让人意外的事情,一12岁的小女孩给喜欢的主播刷了将近9万人民币。事后,小女孩回应称,因为平台上面写着未成年人不得充值,便觉得平台会退钱。(12月24日,腾讯新闻)
打赏是用户对主播付出的肯定,只要打赏时用户没有受到欺骗或胁迫,事后往往没后悔药可吃。不过,有一个群体除外,那就是未成年人。因为未成年人没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他们在判断力、自控力等方面存在不足,属于受法律保护的弱势群体。如今,“熊孩子”们在网络平台“一掷千金”,不少家长向平台申请退款遭拒而起诉,而诉讼结果各有胜败。因此,有必要让“熊孩子”们知晓,从法律层面上,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未成年人没有资格拿别人的钱去打赏。
我国的未成年人网民数量已突破1.75亿,未成年人网络打赏近年来问题日渐突出,既给家庭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也导致自身的消费观、价值观出现严重偏差。就其背后原因,毫无疑问,未成年人打赏行为的责任是多方面的。作为监护人,父母也负有一定的责任。倘若银行卡里资金不断流出,监护人竟然毫无察觉,说明其对子女管教不足。其次,没有培养孩子正确的金钱观和消费观,使得孩子对成千上万的数额缺乏概念,不能及时止损。再者,家长日常陪伴不到位,使孩子长期缺乏管理和引导,沉迷于游戏和直播。当然,也正是由于移动支付的便捷,才使得这些问题被充分暴露出来,不过,若想根本解决,家庭教育是最根本的一环。
对未成年人打赏这一问题,已经引起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国家也在不断从立法层面对这一问题作出约束。如今,国家广电总局再次下发通知,明确要求未成年用户不得打赏,进一步扎紧了制度笼子,为未成年人网络行为提供更有力的保护。但还不够,还要加强直播公司的有效监管。直播平台、网络主播等不可能对未成年人打赏的现象一无所知,也不会没有技术手段予以规避,更多还是出于利益考虑。现在不少网络直播平台都上线了“青少年模式”,但只要输入密码,该模式即可轻松解除。略显脆弱的防范机制,说明直播平台伸出来接受未成年人打赏的手,并没有彻底收回去。因此,对直播平台、网络主播的行为必须严格予以约束,绝不允许其以任何方式引诱未成年人打赏。
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向来都不是单方的责任。以法护航,多方协同,方能共筑未成年人“触网”的安全底线。(福州文明办 闽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