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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公布 明年2月1日起施行
http://wmf.fjsen.com 2020-12-28 16:08:35 来源:宁德文明网 责任编辑:王予婕

为加强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推进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近日,宁德市制定出台了《宁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办法》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就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及相关管理活动提出要求。

《办法》明确将生活垃圾分类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办法》提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应当遵循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属地管理和因地制宜的原则,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步骤稳步推进。

记者注意到,《办法》中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做了明确要求,提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实行管理责任人制度,管理责任人应当建立生活垃圾日常分类管理制度;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引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按照分类方法、分类标志设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点和收集容器,并保持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正常使用;对不符合分类投放要求的行为予以劝告、制止;将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交由符合规定的单位分类收集、运输。

此外,对违反《办法》规定的行为,明确了相应的违规责任。2021年2月1日起,违反本办法规定,妨碍、阻挠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监督检查工作的,围堵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车辆和处置设施,阻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建设和正常运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同时,城市管理主管部门、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规定,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的施行将标志着宁德市生活垃圾分类进入“有法可依”“强制实施”阶段。市民长期以来形成的投放习惯将面临很大改变。(东南网记者 叶伏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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