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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食品浪费说“不”,法律不该缺席
http://wmf.fjsen.com 2020-12-24 11:15:16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康金山

12月2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随着反食品浪费法进入立法程序,“节约粮食”将不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条文。(2020年12月23日新华网)

向食品浪费说“不”,法律不该缺席。此次草案似一场及时雨,及时定义了食品浪费行为,据此规定了食品供需双方应承担的相关法律义务,真正让食品浪费者为浪费行为“买单”成为可能。虽然仍只是草案,但从对“大胃王吃播”等网络视频提供者标定了处罚的相关细则,可见立法工作在与时俱进,逐步完善发展,可圈可点之处颇多。此次草案重新定义了“新食尚”的内涵和外延,我们发现和以往不同之处是,宣扬浪费被禁止了,明显浪费要收费了,暴饮暴食吃播将受管制了……今后,“下馆子”或开“吃播”的时候,以讲排场或吸引眼球,宣扬暴饮暴食,就得为自己的不法行为“买单”。

以往,把节俭之风推向纵深,我们先是靠道德教化的力量弘扬节俭理念,从“要我做”不如“我要做”。我们始终坚持价值引领原则,树立鲜明道德导向,弘扬“节俭养德”“省能补贫”“勤俭持家”等社会主义道德,贯穿于传播节俭新风之中。这些办法皆有可取之处,应该继续提倡。然,道德教化非一蹴而就,需久久为功,方能起到“润物无声”之效。

今后,我们不仅要重视发挥道德教化作用,而且要把法律和道德的力量、法治和德治的功能紧密结合起来,把自律和他律紧密结合起来,引导全社会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此次《反食品浪费法(草案)》拟规定造成明显浪费的消费者将被收取厨余垃圾处理费。无疑是直击了消费者的切身利益,有助于化被动“教化”为主动“作为”,真正调动起消费者合理、适度消费的主动性。通过立法要求广播电台、电视台、网络音视频服务提供者,禁止宣扬浪费食品讯息,否则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这将有助于规范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消除不良的饮食消费观念,从而发挥新闻的教育功能、引导功能、监督功能。相信,市场监管部门继续多措并举,督促餐饮单位、行业协会、消费者等各方主体履行责任、发挥作用、自觉实践,社会共建共治,必能合力传播节俭新风。

践行“节约粮食”不再只是一句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法律条文。让浪费者有痛感,方能触及痛点,这将有助于反作用社会个体的道德修养,唯有人人讲节俭,人人讲责任,人人促和谐,“厉行节约”才能蔚然成风。(鼓楼区委文明办 宴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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