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2月3日讯(通讯员陈挺山)12月3日上午,晋安区委文明办对近期文明交通工作落实不到位的30家文明单位(校园)有关负责人进行约谈。约谈会上,根据交警部门反馈的最近半年的交通违法情况,区委文明办详细通报了各单位职工驾驶非机动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人数、次数,要求各单位立整立改、举一反三加强干部职工交通行为管理,形成长效机制。
现场,被约谈单位现场签订了《文明出行承诺书》,并显示提交《文明交通管理教育责任状》,承诺履行本单位文明创建职责,加强对全体人员规范出行的管理教育,共同创建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提升文明城市品质。
区委文明办相关负责人强调,将把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交通违法情况特别是非机动车、行人闯红灯等突出违法情况,纳入创建文明单位(校园)考核内容。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文明单位(校园)参评对象采取约谈、通报批评、扣分、取消参评资格、降级等措施,情况严重、问题突出的将撤销荣誉。
被约谈的30家单位:晋安区财政局、晋安区城管执法大队、晋安区发改局、晋安区机关中心、晋安区农业农村局、晋安区人社局、晋安区市场监管局、晋安区自规局、晋安区宦溪镇、晋安区新店镇、晋安区寿山乡、晋安区卫健局、晋安区第八医院、晋安区医院、晋安区岳峰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晋安区茶园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晋安区鼓山镇卫生院、晋安区新店镇卫生院、晋安区教师进修校二附小、晋安区第五中心小学、则徐中学、福州第十中学、鼓山中心小学、侨园小学、福州三十二中、秀山中学、福州七中、晋安区第三中心小学、晋安区第四中心小学、象园小学。(晋安区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