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日的设立是宪法逐步完善的体现,在纪念宪法日的同时,更重要的是树立宪法权威,增强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这是法治工作的重要里程碑,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崇尚法治让宪法精神根植于心。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是制定其他法律法规的根本遵循。法律必须受到信仰,否则它将形同虚设,要正视宪法的历史地位和作用,理解宪法精神的核心要义。宪法作为国之基石,在全面依法治国新征程中,要树立宪法权威、忠于宪法,把法治信仰上升为国家信仰,彰显宪法至高无上的法律地位。
崇尚法治让宪法精神薪火相传。要以宪法日为契机,普及宣传宪法精神,因地制宜抓好推进。广大法律工作者,应当发挥主心骨作用,充分利用好自身具备的法律知识、法律素养,以专业的角度,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运用法治实践加以宣传引导;广大人民群众,应当积极参与普法宣传活动,要以求知、好学的态度去认识宪法,主动接受宪法知识,塑造现代公民的法治思维和文明素养。
崇尚法治让宪法精神付诸于行。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要带头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自觉把宪法作为判断是非的准绳,认真履行宪法赋予的职责,增强依宪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要着力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把宪法精神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开展宪法教育,让人民群众认识到,宪法是保障自身权利最有力的武器,主动运用宪法,成为宪法的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普法之行,一以贯之。真正让文本上的宪法“活起来”“落下去”,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让法治力量在推进十四五规划、实现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中保驾护航,汇聚成亿万人民实现伟大中国梦的强劲动力,向世界展示法治中国的良好形象。(漳州文明网 漳州市行政服务中心 吴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