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工作推进会 华安县人民法院供图
文明风11月25日讯(通讯员张碧慧)金秋十月,丹桂飘香,走进华安县人民法院,目之所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八不”行为规范、漳州市市民文明公约……都在显著的位置昭示着它们的规范引领作用,人们见面互相点头、微笑……伴随着桂花的清香一股文明之风扑面而来。
近年来,华安法院以文明单位创建统揽工作全局,以文明建设带动审判执行工作科学发展,以审判执行工作促进文明建设水平提升,为法院的各项工作带来了新气象。先后获得全省法院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党建工作先进集体、全省法院系统文明行业创建活动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等荣誉,荣立集体三等功2次,队伍素质和司法形象进一步提升。
强化党建引领 夯实文明创建基石
“要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提升文明创建工作为抓手,发挥党员打头阵、当先锋、做表率的作用,促进文明创建各项工作的提升……”华安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李耀光在创建省级文明单位推进会上向全体干警发出动员令。
华安法院党组高度重视文明创建工作,实行创建工作“一把手”工程,成立了以党组书记、院长为组长的文明单位创建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专门抓,文明创建人人参与的工作格局。
“看,那里有个纸屑。不知道是谁不小心掉落的。”法警小张嘴上说的时候,已经俯下身子把纸屑捡起来,就近放到可回收垃圾箱了。在每个干警的脑海中“垃圾不落地,环境更美丽”维护单位环境卫生的理念已经深入人心,大家都为保持一个干净、整洁、舒适的工作环境默默地贡献着自己的一份力。
一个党员就是一面旗帜,党员带头当先锋更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在学习全国以及法院系统的先进典型事迹基础上,华安法院充分挖掘利用身边人身边事,每季度评选“党员先锋岗”,营造出浓厚的比学赶超、创先争优氛围。
此外,还通过举办“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奋力行”党建专题文艺汇演活动,自排自演文艺晚会,既活跃干警业余文化生活,又凝聚人心,焕发活力,增强干警的团队精神。
以人民为中心 延伸司法服务触角
“多亏了这个平台,我在华安就能把案件立好了,不用跑到漳平去,给我节约了不少成本呢。”一起民间借贷的当事人在扫码支付完诉讼费后开心地对立案法官说道。
仅用15分钟,华安法院和漳平市人民法院通过全国“移动微法院”平台,成功跨域立案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华安法院作为协作法院,通过微信小程序上的全国“移动微法院”平台,输入当事人基本情况,拍照上传当事人身份证明、起诉状、举证证据等诉讼材料,传送给漳平市人民法院,由漳平市人民法院在该平台上审查立案。
移动微法院是依托微信小程序打造的移动诉讼平台,通过整合网上立案、缴费、查询、送达、调解、庭审、执行等20余项功能,为当事人和法官提供便捷、透明、智能化的诉讼服务。
华安法院自觉找寻审执工作与文明创建的最佳结合点、着力点,充分发挥便民服务职能,树立文明形象。积极推广网上立案新模式,让人民群众通过手机、电脑就可以随时随地提交立案材料,除了移动微法院还有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律师服务平台、跨域立案等,累计网上立案107件。此外为方便群众诉讼,2012年来,华安法院通过设立交通巡回法庭、劳动争议巡回法庭、华安经济开发区巡回法庭、法官工作室、青年法官志愿者工作室以及偏远乡镇、行政村、挂钩村巡回办案服务点等各种类型的巡回审判机构19个,努力实现让法官多跑腿,群众少跑路,累计巡回办案7862件,切实减轻群众讼累。同时在院机关和派出法庭均设立诉讼服务中心,为群众提供咨询、导诉、立案、查询、诉前调解等“一站式”服务。真正实现解纷“一站式”,群众“一趟行”。
为了保障群众诉讼权利的行使,华安法院对确有困难的165名当事人依法减缓免诉讼费8.2万元,确保困难群众打得起官司。同时,加大司法公开力度,构建“阳光司法”机制,通过公开审判执行信息、庭审直播、法院开放日等形式,进一步深化司法公开,今年来,庭审直播249场,公开司法文书938份,文书上线率达100.26%。
立足主责主业 提升文明创建实效
华安法院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文明创建推动审判执行工作,将创建工作融入到法院的每一项工作,甚至每一个细节中,既为创建工作提供了更多载体,也践行了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近年来,华安法院审判执行工作多项指标始终位居全省前列,上半年结案率位列全省第一,一审服判息诉率位列全市第一,第一季度执行质效综合排名位列全省第一。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审执人员的辛勤付出和积极探索。
年初因为疫情影响,很多人都过起了居家隔离的日子,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虽然疫情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了不便,但是华安法院司法为民的服务一刻也未曾停歇,既然不能面对面开庭,那就采用不见面的方式--线上审判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起跨国离婚案件的当事人,就是得益于线上审判模式,案件得到快速解决。原来,华安人郭某与越南人黄某于2011年7月份在福建省民政厅婚姻登记处办理结婚登记,婚后育有一子,几年下来由于家庭琐事磨灭了两个人对婚姻的热情,心灰意冷的黄某返回越南探亲后就鲜少回来,夫妻两人过起了长期分居的日子。面对早已名存实亡的婚姻,和日渐成长的儿子抚养问题,郭某将黄某诉至华安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婚姻。
此时正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受理此案后,黄某身处越南,又逢道路交通管制,黄某多次表达诉累之苦,承办法官和郭某、黄某取得联系后,在听取郭某迫切希望和黄某离婚,并主动承担儿子的抚养权诉求后,联系远在千里之外的黄某。3月4日上午,随着一声法槌敲响,郭某和黄某离婚纠纷在华安法院第三法庭内开庭。黄某远在千里之外的越南,全程通过手机终端“福建移动微法院”平台参与诉讼,这也是华安法院首例跨国在线视频庭审开庭。双方在相互尊重和理解的基础上表达自愿离婚。“我们同意离婚。”经法院当庭调解,郭某与黄某自愿离婚,一段跨国千里的婚姻纠纷在华安法院主持下调解结案。一方面,对法院来说,这开启了法院庭审新模式,提高审判效率,优化时间配置,节约司法资源。另一方面,也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便利当事人参与到诉讼当中来,有利于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丰富活动载体,打造精神文明园地
文明是一种品质、更是一种行为习惯。向往文明,是人类社会发展进步的永恒追求。华安法院通过丰富活动内涵和载体等形式,以“以玉比德,清正廉洁”的法院精神致力于法院精神文明创建,完善“两中心、两走廊、两馆一室一家”,营造文明创建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文化建设为华安法院积蓄了持续前进的不竭动力,步入华安法院,你会被楼道里的法院文化长廊所吸引,这些展板涵盖了党建文化、廉政文化、法院文化、精神文明等各个方面,置身其中,你会潜移默化受到教育和熏陶。
“我认为杨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以转移财产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我觉得杨某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对实际施工人即农民工负有支付工资义务。”此起彼伏的讨论声从活动室传来,原来他们正在进行一场“法官沙龙”围绕“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犯罪构成”主题,结合典型案例发表意见。针对各业务庭在司法实践中遇到的“新、奇、疑、特”问题,该院通过举办“法官沙龙”的形式进行集中分析和研讨;定期开展刑、民、商审判领域的调研活动,对一些全院业务上的焦点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大家针对某一个问题进行了针锋相对的观点碰撞,气氛热烈而不失和谐,观点不同但目标一致,热烈的讨论在干警中蓬勃展开,燃起青年干警们追逐梦想的激情。
阅读点亮心灵,书香润泽人生。华安法院通过组织开展青年法官读书会活动,引导干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互相推荐重点阅读书目,不断提高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促进审判执行工作能力提升,使干警形成以学为荣、阅读高尚的良好氛围,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
志愿服务是文明单位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展现法院机关形象的一面重要旗帜。早在2014年,华安法院就组织成立青年志愿者服务队,志愿服务活动点多面广,除了对外开展法律咨询和法治宣传活动,还利用节假日,深入挂钩村精准扶贫、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和孤寡老人。今年来该院累计参加志愿服务536人次,实现志愿服务规范化、常态化。
风来气象正,奋进正当时。“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华安法院将立足工作实际和社会发展大局,不断提高文明创建和司法服务水平,为和谐社会做出积极的贡献。”华安法院院长李耀光如是说。(华安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