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明风11月23日讯 2018年上杭县被中央文明办确定为新一届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精神文明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论述,大力继承和弘扬古田会议精神、毛泽东才溪乡调查精神,提出“四大行动”保障创建思路,着力在“常态化、精细化、制度化、一体化”上下功夫,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6~2020年连续四年获得福建省“县域经济实力十强县”,并入选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先后获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四好农村路”全国示范县、国家园林县城、国家卫生县城,全国“双拥模范县”、全国文明城市称号。2019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02.5亿元,增长8.6%,居龙岩市第1;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4%,居龙岩市第2;财政总收入39.2亿元,增长5.6%,其中地方级财政收入27.4亿元,增长4.3%,总量居龙岩市第1。
一、实施“宣传造势”行动,坚定必胜信心决心
把“一举夺牌,首创全胜”作为上杭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总要求,广泛动员人民群众参与,最大限度调动各方积极性。
一是广泛动员发动。多次召开动员大会、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会议,提出要久久为功抓好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切实凝聚全县党员干部的创建共识。
二是全面融合宣传。充分利用“两微一端”及融媒体中心各大传播平台广泛宣传发动,在上杭“新闻频道”开辟“身边的感动”、“凡人善举”专栏,广泛开展公益广告“十进”活动(即:公益广告进机关、进村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媒体、进重要路段、进重要场所、进特种行业、进公园景区),建立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靶向到心”的宣传格局,切实凝聚全县上下合力。
三是坚持上下联动。始终把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作为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当作“一把手工程”“龙头工程”抓实抓牢,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在资金统筹、人员安排、项目支撑等方面,以创建工作为引领,以共建共享为导向,真正筑牢全县上下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思想根基。
二、实施“文明实践”行动,全力打造“上杭样板”
欲建“文明城”先育“文明人”。作为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50个试点县(市、区)之一,上杭县坚持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推进,全力打造“上杭模式”“上杭样板”,获得中宣部和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是深入开展志愿服务。整合资源用好用活“六大中心”,搭建“八大平台”,推进“百千万”服务,组建专业志愿服务队伍,通过项目化运作、品牌化引领、专业化服务、精准化对接、常态化开展、制度化保障等方式,大力开展以“爱满杭川”为总品牌的系列文明实践志愿服务活动,全面助力文明城市创建。截止目前,全县千支志愿服务队、8万多名在册志愿者共开展各类富有特色的志愿服务活动7600余场次,直接受益群众数十万人次,有效促进市民文明素质的全面提升。
二是广泛开展移风易俗。以新一轮殡葬改革为突破口,全力推进乡风文明建设,出台《上杭县关于深化移风易俗工作实施方案》,大力整治铺张浪费、大操大办、互相攀比等陈规陋习,并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廉政建设范畴,纳入贯彻落实岩委〔2015〕2号文件精神的考评内容,纳入各类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的测评体系。乡风文明持续向好,新一轮殡葬改革模式入选全国殡葬综合改革试点优秀案例。
三是全面推动“N+文明实践”。把新时代文明实践各项活动融入到基层党建、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生态文明、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中,不断丰富文明实践活动形式载体,确保文明实践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实现“凝聚群众、引导群众、以文化人、成风化俗”的目的,让群众拥有更多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三、实施“落地落实”行动,提升文明创建实效
在文明城市创建中,上杭县始终坚持统筹协调、统筹兼顾、统筹谋划,形成全县“一盘棋”的创建格局。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创建机构(成立由县委书记、县文明委主任担任总指挥,县长担任第一副总指挥的创城工作指挥部,由县委常委、宣传部长担任办公室主任,下设10个工作组,均由分管县领导担任组长),出台《上杭县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绩效奖惩暂行办法》,将各单位、部门落实创建工作情况全面纳入绩效考核体系和文明单位测评体系。
二是健全落实机制。全面梳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和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台《上杭县争创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十项整治”“十大提升”行动方案》,将指标逐项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建立了创城保障机制、责任分解定期反馈机制、工作调度联席会议机制、网格化管理机制、路段长负责制、全面整治提升机制等十三项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抓实抓细抓到位。
三是强化督促检查。结合大督查大落实,成立创城专项督查组,对各测评点常态化开展督查检查、明察暗访,并建立问题台账,实行限期销号管理,确保问题不反弹、真落实。同时,利用信息化手段,积极搭建“上杭县创建文明城市测评系统平台(e创城)”、有效依托12345便民服务平台、干部群众“随手拍”等载体,及时曝光不文明现象和创城工作不力等问题,有效整改提升,不断推动创城工作落实落地。
四、实施“项目化推进”行动,践行创建为民宗旨
牢固树立人民满意、人民至上的理念,以提升老百姓的幸福感、安全感、获得感作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目标,扎实做好创建为民、为民创建工作。
一是扎实推进惠民工程。将新增财力的90%以上用于改善和保障民生,2018年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31个、总投资7.8亿元,2019年实施为民办实事项目26个、总投资7.5亿元,今年安排为民办实事项目24个、总投资6.7亿元,切实解决好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的教育、医疗、社保、就业、住房等问题。
二是提升城市功能品位。围绕打造城区“15分钟生活圈”,进一步完善公园绿地、娱乐购物、休闲健身、公共交通等配套服务设施,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2018年实施城建项目101个、完成年度总投资19亿元,2019年实施城建项目99个、完成年度总投资19.2亿元,今年计划实施城建项目130个、计划年度总投资63.3亿元,城市面貌焕然一新,功能品位显著提升。
三是大力实施乡村振兴。坚决打好打赢脱贫攻坚,在全省率先实行普通高中教育免费政策和健康扶贫保险政策。出台乡村振兴战略二十条措施,实施了“四好农村路”、“2345”交通圈、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三年行动、集镇改造提升、最美村落和农村停车场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特色小镇建设等工程,乡村发展基础更加完善,发展活力进一步增强。
“创城”永远在路上,上杭县委、县政府将倍加珍惜近年来创城所取得的业绩,倍加珍惜“创城”所积聚的各级各界创建热情,坚持久久为功、常态长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水平建设,坚持创建为民、创建惠民,促进市民素质和城市面貌整体提升、全面发展,打造文化内涵和城市文明,为建设崇德向善、文化厚重、和谐宜居、人民满意的文明城市而努力奋斗。(上杭县委文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