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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枝头绽放法治之花 《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布置会召开
http://wmf.fjsen.com 2020-11-16 14:55:34 来源:文明风 责任编辑:康金山

《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会议召开。徐嘉馨/图

文明风11月13日讯(通讯员 徐嘉馨)11月11日上午,莆田市委文明办召开《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宣传贯彻布置会。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陈鸿锁主持并讲话,各县区委(工委)文明办主任和市直有关单位分管领导参加会议。

会议要求,有关部门要围绕《莆田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学习宣传方案,落实“十个一”活动,加大《条例》的学习宣传力度,推动市民自觉遵守《条例》,让文明之“法”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会议指出,《条例》是提升市民文明素质的有效载体,是提高城市管理水平的有力抓手,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重要保障。《条例》作为莆田市制定的第一部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地方性法规,标志着当地精神文明建设正式迈上法治化、规范化轨道。《条例》运用“法治”武器,让精神文明建设由过去依靠教育倡导的“软约束”向有法律依据和制约的“硬抓手”转变,内容涉及城市管理和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对亟待解决的不文明行为作出了明确规定,是对现有城市管理制度进行的有效补充。当前,莆田市成功蝉联第六届全国文明城市,《条例》的出台既是测评内容、指标要求,又是巩固手段、创建武器,为更好开展创建工作夯实了制度基础和法治保障,让全国文明城市这块“金字招牌”越擦越亮!

会议强调,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提升思想认识,采取有力措施抓好《条例》的宣传推广实施,推动《条例》在莆田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应有作用,成为规范市民行为的“良法”。要宣传《条例》树理念,依托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采取各种形式和渠道营造全社会自觉遵守文明行为规范的良好氛围;要落实《条例》明职责,结合各自职能,对标对表有关规定,主动担当作为,发动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共建共享,形成贯彻执行《条例》的强大合力;要实施《条例》促文明,以《条例》为基准,广泛开展文明实践活动,认真抓好组织实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引领作用,切实提高《条例》贯彻实施成效,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和城市文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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