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法院领导与县领导共同为“福建法院司法文明研修中心闽侯实践基地”揭牌 闽侯县委文明办供图
文明风8月13日讯 闽侯县是全国第二批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试点县。8月12日上午,省法院、闽侯县法院、闽侯县委文明办在闽侯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联合开展共建联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活动。省法院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二级巡视员王长青,机关党委副书记、机关纪委书记陈建成;闽侯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郑学锦,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曾玉,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王周文;闽侯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林秀榕,以及现场工作人员、志愿者和街道群众近100人参加活动。
三方共同签署共建联创协议书 闽侯县委文明办供图
参加活动人员参观了文明实践中心,听取了情况介绍;省法院、县法院和县委文明办三方代表共同签订了共建联创协议书;省法院和县委的领导共同为“福建法院司法文明研修中心”闽侯实践基地揭牌;为县法院授“司法文明志愿服务支队”队旗。活动中,省法院还为文明实践中心赠送了价值1.2万元图书,现场举办了《学习民法典 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公益宣讲等文明实践活动。
省法院民一庭三级高级法官程光毅作民法典公益宣讲 闽侯县委文明办供图
建设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是党中央重视和加强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战略部署,是深入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载体,是打通宣传群众、教育群众、关心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重要举措。省法院、县法院、县委文明办本着“自愿平等、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互相支持、共同提高”的原则,将文明实践中心确定为“福建法院司法文明研修中心”实践基地,把法院“司法文明志愿服务队”编入文明实践中心志愿服务总队序列,并在后续工作中,三方将进一步加强协调联系,发挥各自优势,积极开展各项共建联创文明实践活动,不断增强活动的实效性和感染力,架起与群众的连心桥,凝聚力量,深化拓展新时代精神文明建设。